辦桌請客過就可以算是「儀式婚」嗎?恐怕沒那麼簡單

  发布时间:2024-05-20 23:02:4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有辦桌,就算結婚成功了嗎?有位婦人在過世後,其遺產全部都由僅有的一名子女繼承,然而對於這種情況,婦人的同居人感到不滿,因為他認為自己與婦人曾經已經透過所謂的「儀式婚」來完成終身大事,兩人在法律上是有實 。

有辦桌,辦桌就算結婚成功了嗎?

有位婦人在過世後,請客其遺產全部都由僅有的算儀式婚一名子女繼承,然而對於這種情況,嗎恐婦人的怕沒同居人感到不滿,因為他認為自己與婦人曾經已經透過所謂的那麼「儀式婚」來完成終身大事,兩人在法律上是簡單有實質夫妻關係的,因此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有效的辦桌訴訟,希望能透過這個方式來改變婦人遺產繼承的請客情況,

然而經過一二審的算儀式婚判決後,法院最終還是嗎恐認定這位同居人所稱的儀式婚並不成立,認為他與婦人並非是怕沒法律上的夫妻。

會對於是那麼否有婚姻關係存在這點這麼糾結,不只是簡單為了證明兩人是夫妻,主要重點還是辦桌在於遺產繼承的問題,假如只是單純的同居人身分,婦人的遺產確實只能由子女來繼承,因為在法律上,同居人不等於是配偶,但如果今天兩人確實有婚姻關係,這樣一來,這位同居人就能夠與婦人的子女一同繼承其遺產。

辦桌請客過,可以算是儀式婚嗎?

這位同居人要用來證明他與婦人有婚姻關係最重要的依據,就是兩人曾經有辦桌請客過,因此認為這樣就算是有符合所謂的儀式婚規定,以當時的法律來看,兩人就算是結為夫妻,實際真的是這樣嗎?

在以前確實是這樣,在2008年以前,結婚如果沒有辦理公開儀式的話,結婚就不算數,就算兩人都已經去戶政事務所登記了,只要事後有人證明沒有公開儀式,該段婚姻關係就會無效,反之,只要有辦過公開儀式,並且有兩人以上的見證人見證,儘管事後沒去戶政機關登記,一樣會有法律上的夫妻關係。

而一開始提到的案例,最後是遭到法院認定沒有夫妻關係,主要的問題就在於見證的部分,儘管當時有辦桌請客,但是卻沒有人見證,因為當事人在同一天有買新房,大家都以為是在慶祝買房,因此就等同於兩人的婚姻儀式並沒有人見證並可以證實,所以就算有辦桌,仍然會因為不符合所謂的公開儀式而不算數。

而在2008年之後,新法規定結婚必須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婚姻才有效,公證結婚已不發生婚姻效力。因此現在若想要結為夫妻,需要書面並有兩個證人見證簽名,直接前往戶政機關登記,不需要大費周章先辦理公開儀式,如此一來也就能避免很多模糊的爭議,對於結婚的新人來說也更有法律上的保障及依據。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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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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