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重點一次看:汽機車未禮讓行人最高罰6000、嚴重超速40公里視為危險駕駛

  发布时间:2024-05-15 15:24:13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行人穿越馬路遭汽機車擦撞的新聞時常發生,行政院會今24)日拍板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草案,針對未禮讓行人、嚴重超速等違規行為提高相關罰則,未來車輛若未禮讓行人,最高可開罰6000元。交通部路政司 。

行人穿越馬路遭汽機車擦撞的道路新聞時常發生,行政院會今(24)日拍板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草案,交通針對未禮讓行人、管理嚴重超速等違規行為提高相關罰則,處罰次看車未來車輛若未禮讓行人,條例最高可開罰6000元。修法行人險駕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重點最高重超希望透過提高必要罰則與違規記點的汽機改革,讓駕駛人養成在道路上尊重行人、禮讓里視遵守行車秩序,罰嚴草案預計本會期將會轉至立法院審議。速公駛

行政院會今天(2/24)通過交通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危一共修正19條,道路增訂2條,交通主要是管理針對未停讓行人罰則、違規記點制度兩者做修正。

汽機車未禮讓行人,過去只會被處以罰鍰,現除了提高罰鍰之外,還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嚴重者更會被吊扣、吊銷駕駛執照,修正重點如下:

  • 擴大管制範圍:修正汽、機車駕駛人行近「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之罰則。
  • 提高罰鍰: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由現行3600元罰鍰提高至新台幣6000元。
  • 提高記點點數: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違規點數由現行1點提高至2點。
  • 增訂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或致人受傷或死亡者,需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增訂致人受傷或死亡,吊扣、吊銷駕駛執照:車輛未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或致人受傷或死亡者,罰鍰加倍,最高處新台幣3萬6000元罰鍰,致人受傷吊扣駕駛執照1年,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修正草案也修正違規記點制度,現行6個月內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將改為1年內違規記點每達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另將原1年內吊扣2次駕照再被記點會被吊銷駕照規定延長為2年。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現行制度無法有效嚇阻駕駛人違規、即時導正駕駛行,所以交通部規劃朝延長記點累積時間,另外修法也提供駕駛人改正機會,點數累計6點後,可選擇自費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4小時扣抵違規點數2點,但1年內以參加1次講習為限,若駕駛人違規記點已滿12點時,就會直接被吊扣駕照,不能申請參加講習扣抵計點。

有時汽車違規但所有人不是當時的駕駛人,駕駛人或當事人遲遲不來辦理規則,未來將加強處罰汽車所有人,未辦理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於1年內每達3次者,將吊扣其汽車牌照2個月。修正汽車牌照經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才能重新領牌。

如果是使用共享機車違規,對於汽車所有人為租賃業者,租用車輛者為法人(機關、團體、學校等),實際駕駛人為員工的情況,這次修法條文中將此情況改為違規罰鍰加倍。根據規劃,若違規形式會被記違規點數、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等情況,將處原該違規行為2倍罰鍰;違規行為是應吊扣或吊銷汽車駕駛執照,則處原違規行為的3倍罰鍰。

另外在強化速度管理的部分,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說,一般超速是適用處罰條例,處罰鍰1200元到2400元,對於嚴重超速(超過60公里以上)視為危險駕駛,處罰鍰6000元到2萬4000元,這次把60公里的上限往下降到40公里,林福山說,因為速度通常在交通傷亡上是一個很關鍵的因素,透過這樣的修訂,強化駕駛人在行車遵守速限管理有相當重要。

至於駕駛人管理部分,未來領有汽車駕駛執照,就不得駕駛輕型機車,林福山說明,以往取得汽車駕駛執照大概就可以駕駛輕型機車,但是鑒於國內道路交通複雜,駕駛汽車跟騎乘機車確實有不同的技巧。

車輛管理則包含,車輛管理方面,增訂尾燈、煞車燈、倒車燈、方向燈、後霧燈、第三煞車燈、輪廓邊界標識燈污穢不予清潔或為他物遮蔽,致影響正常辨識,及裝置不合規定音調喇叭之罰責,將處以900元至1800元罰鍰。

另外為使古董車活動帶動產業發展,也研訂古董車認定標準、核發專用牌照、安全檢驗及行駛道路等配套措施,並配合增訂領用古董車專用牌照不依規定之時間、路線或區域內行駛者,處以罰鍰及註銷牌照之規定。

新聞來源

  • 行政院會新聞稿
  • 交通違規記點制度變革 時效延長至1年、逕行舉發可記點(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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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筱歡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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