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為什麼擁抱死刑?當死刑成為共感之「苦」,廢死者的「置身事外」就成為仇視對象

  发布时间:2024-05-18 03:46:54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許恩恩清華大學社會所碩士,自由文字工作者)想像一名在台灣的上班族,工時居高不下,他沒有額外心力關注社會議題,新聞播報恐怖的犯罪案件,他想要一個安全的社會。想像一個高齡者,他聽聞社會上有手法兇殘的殺 。

文:許恩恩(清華大學社會所碩士,台灣自由文字工作者)

想像一名在台灣的人為上班族,工時居高不下,什麼死刑死者身事視對他沒有額外心力關注社會議題,擁抱新聞播報恐怖的當死的置犯罪案件,他想要一個安全的刑成象社會。

想像一個高齡者,為共外成為仇他聽聞社會上有手法兇殘的苦廢殺人案,他想到這輩子沒有為自己受過的台灣委屈發聲,他想要一個可以聲張正義的人為生活場景。

想像一個中產階級,什麼死刑死者身事視對他跟小孩一起在餐廳看見新聞,擁抱小孩以童稚的當死的置發問,他想要一個強而有力的刑成象嚇阻答案。

想像一個受暴經驗的為共外成為仇人,他出於種種原因沒有機會說出自己的苦,沒有機會復仇,他想要一個會共同對抗暴力的社會環境。

聚焦「夠惡」就建立起共同體認同

哪怕這些事情與他們沒有直接的關聯,哪怕他們的「想要」並沒有辦法透過簡單的正義符號來達成,但他們終於找到一個(在個體層次上)「夠惡」的東西,能夠讓他們不假思索地站在「正義」的一方,彷彿連他們本身受過的委屈、受過的苦。他們或許可以從受害者身上找到類似元素,或許只單單因為同樣發生在這塊土地上,他們可能投射自己的苦,而突然建立起與受害者之間的共同體認同。

台灣人很苦。很多台灣人都是苦過來的,許多委屈都是默默吞下。在殘酷恐怖的案件裡,他們終於可以公開確證地站在正義的一方,他們不假思索,他們很有信心現在可以大聲疾呼了。他們說,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就像我們從小聽過的故事,正直善良的一方獲得伸張,壞人不再侵犯好人,如果沒辦法處理掉未爆彈,已爆彈當然更要被徹底抹滅——最簡單明瞭的「壞人付出代價」,就是死刑。

當死刑成為共感之「苦」,廢死者的「置身事外」就成為仇視對象

他們感覺到「苦」,他們痛恨其他人無法共感這個「苦」,他們期待這塊土地上的人也都能夠「共苦」。

他們想像那些沒有表達明確憤怒的人「一定沒有吃過苦」,所以他們起手式是「哪一天你的家人出事」,或者比這個更惡毒的描述;他們其實想要支持廢死者「充分、深刻地感覺到痛苦」,即使當然他們可能沒有任何證據說別人沒有受過苦、更不要說是同理人權工作者的苦,但「他們必須跟我一樣感覺到受苦」。

他們更想像著那些「想要廢除死刑」的人,不但沒吃過苦,還要搬出遠在天邊、他自己卻覺得從來沒有受惠於其中的「人權」,來為他們好不容易找到確定的「壞人」辯護。他們當然不曾想過人權工作者也有他們獨有的苦,甚至在工作內容必須回顧殘酷案件內容時,也會「投射了自己的苦」;他們當然也沒想過,人權工作者也有與他們一樣,在平凡個人生命中遇到種種委屈。

但他們很希望,在這個媒體輿論都聚焦著一個恐怖的犯罪時,所有人都要一起憤慨,光是「一起憤慨」就有一層安全感。

同仇敵愾,是一種使人感到團結的情感凝聚作用。但是擁抱死刑的人發現有一群支持廢死的人「與我不同仇」,而且這群人者也共同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甚至還成立一個組織,還有組織理念的擁護者。許多台灣人投射著自己受過的苦、期望找到一個明確的符號來「怒吼」,他們擁抱死刑,痛恨罪犯,連帶痛恨「支持廢死者」。

幾年前,我曾跑過全台許多縣市,跟許多我這一輩子可能只會見過一次面的人,討論死刑。我可以從各場次的參與者的眼中,看出這與多數公共政策、社會議題的討論氣氛不同。那時候,人們願意在一個空間內坐上整個下午,談論「死刑」,表示那些與會者其實不一定堅定地支持任一主張,不一定擁抱死刑、也不一定堅定廢死。

在聆聽死刑的基本資訊時,他們看到台灣槍決現場時會感到驚訝,對於一名執法者扣下板機而感到同苦。在討論替代方案時,他們的語氣有時候遲疑,或許正在壓抑腦內的憤怒,或許正在想像著那些罪大惡極的犯人,以及那些讓他們投射痛苦的暴力行為。

討論死刑可以引發多種情緒,卻從來無法獲致堅定共識

當時,我是協助廢死聯盟在全台灣各縣市辦理「全民作伙參詳」計畫;那時候,即使支持死刑的人們,也可以跟支持廢死的人一起坐下來討論。「如果有死刑的替代方案,那會是什麼?這些方案(包含死刑)背後體現了我們什麼樣的價值?我們對國家與司法的期待有哪裡不同?」是我們那幾年跑了多個縣市的場場叩問。每次長達數小時的討論,從來沒有一個場次獲得全體的堅定共識,因為這個題目真的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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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舉辦「全民作伙參詳」討論會

但有時候,多數人們沒有空,也不願意去體會這個「難」。犯罪議題何其艱難,冤案也從來不是事後諸葛地回看而能說「冤案歸冤案,罪證確鑿者該死」。冤案在成為冤案之前,也都被認為罪證確鑿、無教化可能,也都被大家覺得該判死。時間再往前推,許多現在看來不該判死的案件,也曾經被執法者、政權當局認為該死。

誰覺得該死才算該死?死刑制度的歷史包袱與其牽動的相關議題之「難」,太難了。

他們實在沒有理由去體會那樣的「難」,而且無論有多難,都沒辦法證成在激憤情緒當下,人們不能去對一個顯然是罪大惡極的壞人「喊死」抒發,更甚者,他們還要透過去撻伐支持廢死者,才能將激憤的正義效應更加外推。他們有正義感,他們希望身邊的人也有正義感,這就是共同體情感上的安全感。

安心、安全的感受是主觀的,但他們會覺得,這樣主觀的情感,國家也必須要去維護,他們非常明白,這就是此刻他們想要這個東西。他們不想要,也不需要去想像「如果不是把罪犯『殺掉』,會不會有對這個共同體『更好』的解決方法?」那種複雜的機制,不是他們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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