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出泉州市首张寄递业罚单 违规企业被罚三万

  发布时间:2024-05-20 04:36:4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5月31日,石狮一家承运快递的寄递物流企业因不如实登记寄件人信息,不按规定开箱验视,不按规定通过X光机安检,被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的处罚,并被责令整改。这也是泉州市针对寄递业未落实实名 。

5月31日,石狮市首石狮一家承运快递的开出寄递物流企业因不如实登记寄件人信息,不按规定开箱验视,泉州企业不按规定通过X光机安检,张寄被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依法处以罚款3万元的递业处罚,并被责令整改。罚单这也是违规万泉州市针对寄递业未落实实名登记制度、收寄验视制度进行处罚的被罚第一单。

今年以来,石狮市首为加强物流寄递行业规范管理,开出防范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泉州企业石狮凤里派出所要求辖区寄递物流企业必须严格落实“三个100%”安全管理制度(寄递物品100%先验视后封箱,张寄寄递物流活动l00%实名制,递业邮件、罚单快件100%通过X光机安检),违规万对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肃追责。

同时,该所持续强化辖区寄递物流业的安全排查,对各物流寄递企业的具体数量、业务范围、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详细信息等逐一登记造册,并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完善工作台账,要求业主认真检查邮件收寄、分拣、投寄等环节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此外,还积极调动社会公众、寄递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参与寄递物流安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公安机关打击利用寄递物流渠道违法犯罪提供线索。

石狮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民警介绍,依照《福建省禁毒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对寄件人交寄的信件以外的邮件、快件,应当要求寄件人如实、完整填写寄递详情单,核对身份信息,并逐件验视。寄递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物流企业应当如实记录托运人、提货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和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等信息,加强货物交运前的检查工作,防止夹带、运输毒品;对货物托运、提取的单据,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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