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東亞城市文化地景:何謂「地景」?如何從地景研究中探索「日常生活」?

  发布时间:2024-05-18 22:10:28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蔡書瑋在台灣的一些負面新聞報導中,我們常會看到網/鄉/酸民在底下回覆: 「台灣最美的風景」、「三寶日常」、「8+9日常」、「暖市日常」、「南部日常」、「天龍國日常」等反諷字句,這些充滿本質主義的論 。

文:蔡書瑋

在台灣的淺談一些負面新聞報導中,我們常會看到網/鄉/酸民在底下回覆: 「台灣最美的東亞地景地景地景風景」、「三寶日常」、城市常生「8+9日常」、文化「暖市日常」、何謂何從活「南部日常」、研究「天龍國日常」等反諷字句,中探這些充滿本質主義的索日論調簡化了不同的人、地方、淺談生活、東亞地景地景地景文化價值,城市常生聽起來酸溜溜又惹人厭。文化不過這些評價也提醒著我們,何謂何從活即使身處台灣,研究多數的中探我們也已察覺到身邊有許多不同的「日常」。從考察日常生活與地方文化的角度來說,這其實是個不壞的起頭。這篇文章想和芭樂讀者們聊聊有關人文地理學中的「地景」(landscape),以及如何從地景研究中探索「日常生活」(everyday life) 。

不同翻譯下的「地景」

本篇芭樂文將「landscape」翻譯成「地景」。英漢字典裡對於此字的定義是「鄉間,野外;(尤指鄉村的)風景,景色; 鄉村風景畫;鄉村風景繪畫; 給(建築物周邊)做園林美化;對(道路周邊)做景觀美化」[1]。在台灣的讀者大多曾聽過以下幾種對於「landscape」的中文翻譯,像是「地景」、「景觀」、「風景」、(作為動詞時的)「造景」。這些不同的中文翻譯共同點出了“landscape」作為眼睛可以感知到的「景」象,又各自點出考察「landscape」的不同面向。

首先,「地景」是關乎「地」理的景象。一般普遍認為地理環境、條件是自然生成的,但這樣的理解忽視了人作為行動者對於地理環境的改變或干擾,因此人文地理學家在討論地景一詞時,對於這種自然/文化二分法(nature/culture dichotomy)存有相當大的警覺心,這點我們之後會再加以說明。另外,「景觀」是可「觀」察的景象,景觀一詞強化此景象具備人類視覺上可辯識的特性。先不論這個看得見的景觀究竟是自然的還是文化,這一傾向使得地景研究通常對於空間的「物質性」、以視覺為主導的感官體驗有較多著墨與討論。

近幾年來其他感官主導的空間經驗也豐富了以原本以視覺為主導的空間經驗,像是「聲景」(soundscape)研究與「食物地景」(foodscape) 研究。6月份嘉麟的〈早晨與早餐店共舞的姿態〉一文即精采呈現了台灣日常的「早餐地景」與其和食物消費、工作節奏、日常生活如何相互形塑。再者,「風景」則是與地方「風」土民情相關的「景象」,強調一個地方的風土與地貌、地表樣態的關係。最後,「造景」指出它是人可以塑「造」改變的景象,強調行動者(人)對於地景有意識的營造,依據美學、科學、規則、用途,有意識的創造或設計出一個空間樣態。

白話來說,「地景」就是我們眼睛或其他感官可以感知到的景象。學術角度的地景定義為「日常生活在空間中的實踐」(spatial practice of everyday life) ,地景研究也因此和空間中的「文化過程」相連。那麼「地景研究」到底在研究什麼,對於廣義的人類學家們可能有什麼啟發呢?

作為觀看方式的地景

回到西方地景研究的起源,地景研究最早主要是藝術史學者所關注的,著重不同歷史時代地貌的呈現、景物的安排與表現手法。而歐洲地景畫的起源來自於繪製貴族領地的傳統,地景畫即為視覺化呈現的土地產權,對於擁有該畫作的人來說,擺出這副畫在家中,來訪客人就可以看到畫作主人擁有的土地房產,以及其上的景色。

Denis Cosgrove and Stephen Daniels (1988)[2]即指出,地景是一種藝術類型,一種繪畫風格,起源於十五世紀的義大利的透視技術表現手法,在接下來的幾個世紀中逐漸演變,地景後來指涉的是與鄉村及自然景觀有關的描述、國家重要地景的描繪、對於崇高(sublimity)的審美經驗等,回應了美學相關的論述和討論。

landscape_with_herdsmen_2014_79_707Photo Credit: National Gallery of Art @Public Domain
Cuyp, Aelbert: Landscape with Herdsmen

上個世紀的英美人文地理學者則主張地景應該有更普遍的經驗意涵,即地景應該以實作來定義,而非純美學的角度。Carl Sauer (1889-1975) 認為地景是可被(地理)科學以客觀觀察法分析的「文化實體」,他主張: 「文化地景是由一個文化群體從自然地景創製出來的。文化是作用者,自然地區是媒介,文化地景是結果」(1963)[3],也就是強調人對於地表協作的「能動性」(agency)。

對於此後的J.B. Jackson (1909-1996) 來說,地景指涉了日常生活的物質世界,像是住處、汽車、人行道、後院等,他特別重視人們即興創作與塑造出來的「風土地景」(vernacular landscape),以及這些地景的文化地價值。從這個角度來說,地景就是人改造自然環境以求生存、創造秩序而塑造出來的物質存在,即「日常生活」的物質表現。

作為研究方法的地景

地景不僅可以作為我們的研究對象,它也是「研究方法」。我在博班期間修習了Prof. Paul Groth的課,他是J. B. Jackson的學生。他提出地景研究應該作為研究方法,而相關的地景研究資料可以從田野工作、旅遊文學、旅遊書、地圖等不同的管道取得。

地景研究的精神和地理學的「田野工作」當然是系出同源,和文化人類學的田野工作也有異曲同功之妙。作為文化地理學下的地景研究延續地理學的傳統,著重人的空間經驗以及人對於物理空間的營造與劃界、人在空間或不同尺度下的活動與移動停留、以及空間怎麼影響個人與群體等,並且也關注該「田野」的區位和其他地方的關係。作為研究方法的地景研究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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