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詞矛盾的火窟雙屍疑案(五):一場烏龍自首後,連檢察官也出面為嫌犯申冤

  发布时间:2024-05-13 14:10:16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王兒證詞矛盾的火窟雙屍疑案一):女傭與幼兒慘死火場,神秘的黃衣女郎是誰?證詞矛盾的火窟雙屍疑案二):嫌犯突然寫下認罪自白,是迫於刑求還是露出破綻?證詞矛盾的火窟雙屍疑案三):謎樣的「那個男人」是否 。

文:王兒

  • 證詞矛盾的證詞自首火窟雙屍疑案(一):女傭與幼兒慘死火場,神秘的矛盾黃衣女郎是誰?
  • 證詞矛盾的火窟雙屍疑案(二):嫌犯突然寫下認罪自白,是窟雙迫於刑求還是露出破綻?
  • 證詞矛盾的火窟雙屍疑案(三):謎樣的「那個男人」是否存在,也讓控方爭論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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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者

那道神祕背影走向值夜班的刑警後,警局上上下下又熱鬧動員起來。烏龍為嫌先是後連由刑警隊長親自偵訊,接著移送偵辦本案的檢察刑警大隊,再來又交給偵一隊去辦。官也之所以會掀起如此大的出面波瀾,全因他──秦昭的犯申自白。

他供稱自己是證詞自首火窟雙屍案中張韻淑的共犯,曾接受張韻淑所給之酬勞,矛盾並詳細敘述整個犯案經過。窟雙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一張編號「1159」的屍疑紙後,不敢掉以輕心,立即派出多名幹員,去訪問他的房東及前同事來確認案情。

《徵信新聞報》的記者路珍年也在秦昭被押送時,對他進行簡短訪談:「火窟雙屍案是你做的嗎?」記者問。 「是我做的。」他直挺挺坐著。「你怎麼認識張韻淑呢?」「我在水源路的賭場中認識張韻淑的。」「你常和她打牌嗎?」「我常和她打牌。」「多大的輸贏?」「二、三十元的輸贏。」

「你和張韻淑如何計劃殺人?」「張韻淑原來叫我到杭州南路去打一個人,我衣袋裡還帶著一瓶汽油,進了門我控制不住,就殺了人,又用汽油去放火。」「你殺人時張韻淑在門裡門外?」「她在門外。」「張韻淑給你多少酬勞?」「她給我三千元。」「事主所失不過五千,她給你這麼多嗎?」「她給我三千元。」「你在什麼地方工作呢?」「從前我在飯店廚房幫忙,現在沒有什麼事做。」

在上述對話中,他不時展露出些許怪異,比如以張韻淑豪賭的性格而言,與他打牌輸贏卻只有2、30元,實在不合情理。且記者從他後方發言時,他並未轉頭,而是以頭與身子成一直線的奇特方式整個往後轉。

走訪各處的警員,也查不出他與張韻淑間的關聯。而當張韻淑聽聞有其他人自首後,先是愣住片刻,接著喃喃自語:「我早就期望有這麼一個人出面。」在得知對方供稱是她教唆犯案後,她說:「呀,怎麼會有這種怪事呢?我這個案子馬上就要宣判了,是不能再節外生枝的呀。」並堅決否認兩人相識。

記者問她:「這個姓秦的自首,把妳也拖進去,妳自己能分析出一點道理來嗎?」她沉思後回答:「我的案子,本月20日就要宣判了,我自己相信很可能改判無罪。如果我判無罪,當初辦我的人就沒有面子了。有了這個姓秦的,就是增加了一個人證,反而可以判我有罪了。」

究竟這位秦昭是否真是共犯?如果是,為何到此時才出面自首?如果不是,他又為何要自首?原因會與張韻淑的分析一致嗎?

shutterstock_597550406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在警方查訪後,這位「自首者」的輪廓逐漸清晰起來: 秦昭,男,29歲,廣東人,教育程度不高,曾做過修路工人,後來轉任廚師。他曾因在台南市行竊而被判刑,出獄後又再行竊遭到判刑。

去年他原本在西寧南路的國際大飯店擔任廚師,並單戀一位女服務生。他告訴同鄉林駒,女方家長要50000元聘金,但他並無存款,請求對方幫忙。但林駒向國際大飯店的領班打聽後,發現該女服務生並不愛秦,將實情轉告他後,他便開始有精神失常的跡象,說話常顛三倒四。但因其工作認真,飯店並未將他辭退。

不料到了去年下半年,他竟在病發時,用菜刀將自己左手中指上半截砍斷,飯店只好解雇他。廣東同鄉們還湊了1000多元,將他送到埔墘靜和精神病醫院治療數日。去年年底,他的精神病再度發作,有天下午甚至企圖跳河,又被送往萬華的協和精神病院治療。

而他身上那張編號「1159」的紙,正是協和精神病院的診斷書。當他被搜出診斷書時,仍聲稱自己是犯案後良心不安,才會患上精神疾病。警方也沒有就此將其嫌疑排除,而是詳細確認其涉案可能。在比對他的證詞,發現其所供稱之行凶方式等細節,與他們手上所掌握的現場跡證不符後,警方才推斷他並非凶手。

而他為何要自首呢?難道純粹是因妄想症發作?或者真是受人唆使?若是後者,那麼警方仍不能放掉這條線索,必須繼續追查背後的主使者。 對於這個問題,他給的答案倒是讓人意想不到,甚至有些啼笑皆非。他說自己是因失戀加上失業,日子過得乏味,又沒飯吃沒地方住,為了能到監獄裡吃飯睡覺,才會說自己是殺人凶手。 說完這番話後,他被移至台北縣警局送交遊民收容所。

申冤者

廢墟中的野草在寒風中來回擺盪,發出接連呼號,似在訴說冤情。

3年半前,這條巷子內都是低矮的日式平房,如今卻已成了一棟棟新式樓房。唯一仍破敗不堪的,是案發的24號,野草叢生的景象與周圍的新樓成為強烈對比。而與雜草一樣高的,是高檢處蒞庭檢察官陳慶粹桌上的案卷,他即將再度上訴,請求撤銷張韻淑的死刑判決。

半年多前,他首次提起上訴,引起社會一陣譁然。畢竟檢察官負責代表國家執行原告,總是與被告站在對立面,而他是台灣司法史上,首位為死刑被告辯護之檢察官。 張韻淑在經歷近千個於死亡邊緣掙扎的日子後,初聞檢察官為她作有利論告時,感到相當不可思議,淚水在眼眶中打轉。

曾瘦小憔悴的她,如今已胖到所有舊衣都穿不下了。她說:

我是一個倔強的女人。這兩年多來,我失去了自由,我被兩度判處死刑,精神上受盡了折磨,但我始終沒有流過一滴眼淚。可是昨日我卻哭了,因為我太感激陳檢察官了。

這兩年多來,許多親友都認為我是一個壞女人,法院認為我是殺人放火的女凶手而兩度判我死刑,除了我的母親、丈夫、律師外,沒有一個人能瞭解我的冤屈。

每當更深夜靜的時候,我站立在監房的窗口,對著黝黑的天空發呆,我心中充滿了怨恨,我恨誣陷我的人,恨這冷酷的社會,有時也恨蒼天為何如此的昏瞶。一直到昨天,陳檢察官的為我仗義執言,使我對法律才重新產生了信心,我認為我的冤屈終有被平反的一天。

在淅淅瀝瀝的雨聲中,她撐著小傘被管理人員押解回台北看守所時,仍不忘回頭對記者說:「我相信我會獲得自由,我要為我的丈夫與兒子活下去。」 至於陳慶粹,這位60多歲的資深檢察官,為何要打破前例,替張韻淑平反呢?

shutterstock_1667557597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表面所見的不盡然是事情的全貌,甚至可能只是冰山一角。陳慶粹對記者表示,檢察官對被告有利及不利之事均應注意,他只是盡職務本分而己。然而會讓他做出此般突破常規的舉動,其實與當時司法體系之弊病,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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