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接連收到恐怖攻擊威脅,就算只是「為了好玩」也會觸犯「恐嚇公眾罪」

  发布时间:2024-05-17 01:19:0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最近台鐵可以說是非常不平靜,分別遭遇到了三次恐怖攻擊威脅,從寄送信件宣稱火車有炸彈將會引爆,到乘客在車站高喊要殺人,接二連三的威脅事件也讓不少人感到緊張,而最終這三起事件都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安全度過 。

最近台鐵可以說是台鐵非常不平靜,分別遭遇到了三次恐怖攻擊威脅,接連從寄送信件宣稱火車有炸彈將會引爆,收到算到乘客在車站高喊要殺人,恐怖接二連三的攻擊威脅事件也讓不少人感到緊張,而最終這三起事件都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威脅為好玩也安全度過這些突如其來的會觸威脅恐懼。

無論是犯恐以發送信件、公開留言要放炸彈引爆火車或是眾罪直接在公眾面前宣稱要殺人,這些行為其實都已觸法。台鐵

寄信宣稱有炸彈將會引爆或是接連宣稱要在火車上殺人,這些行為都引發了乘客以及警方的收到算恐懼與警戒,深怕一個不注意,恐怖真的攻擊就會發生難以挽回的悲劇,因此在得知恐嚇消息的威脅為好玩也當下,便積極調查並找尋是否真的有可疑人士或物品,為的就是避免可能的傷亡發生以及消除人民的恐懼。

由這個部分就能知道,這樣的恐嚇消息其實是對大眾造成深度恐懼的,因此綜合宣稱要傷害民眾生命以及造成公眾恐慌的要件來看,這類的恐怖威脅就有極高可能會成立所謂的「恐嚇公眾罪」。

而以往有不少類似的案件,發信者被逮到後通常會表示自己只是因為好玩或是心情不好,才會做出恐嚇公眾的行為。對於這樣的情況我們要給予斥責,因為個人一時的情緒而做出威脅大眾生命安全的行為,非常不可取,這不僅無法消除自己的情緒,甚至還可能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民眾可能會因此感到恐懼、生活受到影響,警察人員也得耗費大量人力巡查。

無論是從哪一個層面來看,這種宣稱要攻擊大眾的行為都非常不應該。

最後,律師要提醒大家,無論是以何種形式,例如寄恐嚇信件、留言、在公共場合宣告甚至是在社群網站發文,只要內容涉及威脅大眾生命安全,並且已造成大家因此感到恐懼,就會觸犯上述《刑法》的規定,因此大家在做任何事前都一定要三思,不要因為一時衝動而害了自己。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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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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