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駁回蘇宏達迴避案! 林智堅律師:將提起覆決確保程序正義 - 夜上海论坛

台大駁回蘇宏達迴避案! 林智堅律師:將提起覆決確保程序正義

  发布时间:2024-06-24 21:06:0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論文爭議越演越烈,台大今27)日召開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處理,不過林智堅陣營認為召集人、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政治色彩太重,未審先判,應該迴避,稍早台大發聲明表示,駁回申請蘇宏達 。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台大提起論文爭議越演越烈,台大今(27)日召開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處理,駁回避案不過林智堅陣營認為召集人、蘇宏師將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政治色彩太重,達迴未審先判,林智應該迴避,堅律稍早台大發聲明表示,覆決駁回申請蘇宏達迴避案,確保消息一出,程序林智堅委任律師黃帝穎立即回應,正義將提起覆決確保程序正義。台大提起

黃帝穎表示,駁回避案對於台大社科院學倫會駁回蘇宏達迴避一案,蘇宏師將律師團收到公文後將在法定期限內,達迴依據行政程序法第33條規定,林智對台大駁回迴避的決定,提起覆決,以防杜「未審先判」的偏頗瑕疵,確保程序正義。

黃帝穎說,台大駁回迴避的決定,並未詳述理由,且做成決定的委員,均是召集人蘇宏達所聘任,明顯球員決議案裁判,駁回決定顯有瑕疵。

黃帝穎指出,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教授日前寫信認定林智堅論文一案為「醜聞」,甚至於平面媒體頭版頭條報導,營造輿論定罪的政治審判,這就是未審先判的明確偏頗。依據《專科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及《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有事實足認有偏頗之虞,都是法律上應迴避的依據。

黃帝穎強調,台大碩博士學倫要點第一條開宗明義寫道,應「公正客觀處理程序」,蘇宏達教授還沒看到公證書等有法律效力的證據,就未審先判稱「醜聞」,依法本應迴避,因此律師團在收到台大公文後,將依法提起覆決,堅守程序正義。

責任編輯/陳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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