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一批人被曝光!只因做了这件事!

  发布时间:2024-06-02 16:10:2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海宁人这些一定要记牢!任何电话都可以等会儿再接!任何消息都可以等会儿再回!但生命只有一次没有“等会儿”!千万别把生命当作儿戏!近日海宁警方对近期驾车使用手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01违法时间:202 。

@海宁人

这些一定要记牢!

任何电话

都可以等会儿再接!

任何消息

都可以等会儿再回!

但生命只有一次

没有“等会儿”!

千万别把生命当作儿戏!


近日

海宁警方

对近期驾车使用手机的

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

图片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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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8日    

违法地点:海宁大道清波路口

违法车辆:辽KHU303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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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30日    

违法地点:海宁大道联合路口

违法车辆:浙BU0Q51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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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5日    

违法地点:金闸公路K6+300m路段

违法车辆:浙F6KX63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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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5日    

违法地点:海昌路南苑三里(天诚公寓)小区路段

违法车辆:浙F23E76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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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5日    

违法地点:海宁大道清波路口

违法车辆:浙F287ZE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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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30日    

违法地点:江南大道鹃湖游客中心西侧路段

违法车辆:浙F713HZ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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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5日    

违法地点:海昌路南苑三里(天诚公寓)小区路段

违法车辆:浙F2079L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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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6日    

违法地点:海宁大道光辉路口

违法车辆:浙FC7766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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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6日    

违法地点:海昌路南苑三里(天诚公寓)小区路段

违法车辆:浙FD8C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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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时间:2022年4月29日    

违法地点:海宁大道清波路口

违法车辆:浙FP890X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

违法认定及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海宁行为。
 
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九项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批人驾驶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被曝处50元罚款,海宁并记3分。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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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

各位驾驶员朋友

请养成驾车途中

不接打使用电话的海宁

良好习惯

提高自身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降低驾驶安全隐患

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批人


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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