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戴利《1.6秒決勝奧運金牌》:在2013年,基本上沒有同志運動明星有足夠的勇氣出櫃

  发布时间:2024-05-17 15:24:22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湯姆.戴利Tom Daley)二○一三年三月,尼克兒童頻道Nickelodeon)邀請我飛到洛杉磯擔任「尼克頻道兒童票選獎」的嘉賓,因為我贏得「最受歡迎的英國運動明星」獎項。我在洛杉磯時,一位朋友 。

文:湯姆.戴利(Tom Daley)

二○一三年三月,湯姆尼克兒童頻道(Nickelodeon)邀請我飛到洛杉磯擔任「尼克頻道兒童票選獎」的戴利動明的勇嘉賓,因為我贏得「最受歡迎的秒決英國運動明星」獎項。我在洛杉磯時,勝奧上沒一位朋友邀我共進晚餐,運金有同他說我也可以帶幾個朋友一起過去;他們說也會帶朋友一起出席。牌年我帶了幾位尼克兒童頻道的基本團隊成員赴約。

我們大約遲到了四十分鐘,志運足夠因為尼克兒童頻道的氣出人一直黏在酒吧不肯走;我記得自己試著連哄帶騙地讓他們放下酒杯,但當我們慌張地抵達現場時,湯姆所有人都已經坐在那裡等我們了。戴利動明的勇我的秒決目光馬上被一位有著寬闊肩膀的男子吸引,他坐在餐桌末端的勝奧上沒角落,穿著薄薄的運金有同紅色帽T及老舊的皮革外套。一頭沙金色的牌年髮絲稍微遮住了眼睛;也許是我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好幾秒,我看到他對我微笑。我立刻想:「那是誰?」

我完全不知道誰是蘭斯,或他是做什麼的,過了幾秒,我發現他似乎也對我一無所知(他後來承認他曾在奧運會上看過我,但當時他沒告訴我)。我們進行了糟糕的閒聊,談到在奧運選手村發生的事,以及這些事成為一部浪漫愛情喜劇的潛力。餐桌上的每個人都在聊電視、電影和編劇。我察覺到他應該是個大人物,於是開始在餐桌上笨拙地用手機搜尋他的相關訊息——這是我平常絕對不會做的事,但我通常會特意查詢自己即將見面的人和他們所做的事,這樣我才會有所準備。這對開啟對話非常重要,我不想讓自己出醜,或更糟的是,讓任何人感到尷尬。

我很快就知道他是一名編劇、電影工作者與奧斯卡金像獎得主,也是一位大力支持多元性別認同(LGBTQ+)的運動人士。那天晚餐後,邀請我的朋友要我猜蘭斯的年紀,我猜想他大約二十八歲。當他告訴我蘭斯大我二十歲時,我並不相信他。即使我在維基百科上查到他的出生年份,我也認為是資料錯誤。我對他非常感興趣,並能感受到我們之間立即產生了化學反應。晚餐時,我一直盯著他看,而他也一直捕捉到我的目光,有幾次真的很尷尬,但我的雙眼就是無法從他身上移開。每當他看到我在盯著他看,我就會移開視線,覺得自己被抓包了。

晚餐結束後,我們一大群人一起去喝一杯,蘭斯的助理問我是否能夠把我的電話號碼給蘭斯。我在他的手機記事本輸入了我的號碼,並加上一個眨眼的表情符號。我希望這足以傳達我對他的興趣——他後來說,沒有直男會在他們的電話號碼後面加一個眨眼的表情符號!

果然,隔天早上當我拿起手機時,有一則簡訊說很高興認識我。我整個小鹿亂撞。

那天晚上我們又見面了,而且聊了六個小時。因為我還沒滿二十一歲,在公眾場合不能合法飲酒,他到飯店來找我,從飯店隔壁的In-N-Out漢堡帶了幾瓶健怡可樂,利用房間迷你吧(mini bar)裡小瓶裝的酒做了幾杯調酒。我們這次略過閒聊,很快地聊起更深入的話題。我的父親羅伯於二○一一年因腦瘤過世,那年他才四十歲;而蘭斯的兄弟馬可斯於二○一二年因癌症過世,所以我們聊了各自失去至親的經驗。

他於二○○八年以傳記電影《自由大道》(Milk)贏得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原著劇本,這部電影是關於被暗殺的同志人權運動份子哈維.米爾克(Harvey Milk)的故事。他說贏得奧斯卡獎真的非常美妙,在那旋風般的兩週裡,你能呼風喚雨。然後一切就結束了。回去工作。但一切不再只是關於工作,而是關於要做到什麼程度能贏得更多奧斯卡。我對這點非常有共鳴。他也曾在他的比賽裡位於巔峰,所以我覺得他會了解我正在經歷的事情:現在我贏得了奧運獎牌,我就必須保持在那個高度上。我們都知道,在經過事業最顛峰的高潮後,就會迎來最低迷的低潮。

聊了好幾個小時後,我問他是否學過跳水。

我站起來對他說:「雙手放在你頭上併攏——這就是我們跳水時的入水姿勢。」當他照做時,我俯身吻了他。

突然間,每件事情都串連起來了,變得有意義。雖然我之前曾經有過幾段感情,我想自己從未覺得它們是完全合適的,直到那一刻,我才明白了原因。我曾以為自己戀愛過,但那完全無法和這次相比。

我很快就愛上了蘭斯,覺得自己陷入熱戀——我們經常聊天、以FaceTime視訊,並且互傳訊息;我完全無法不想他。一切發展得非常快,而我對他的愛不斷滋長。

當我從洛杉磯回來時,我第一個就告訴我的朋友蘇菲整件事情的經過。我們去普利茅斯的幾間酒吧玩了一晚,然後回到我家吃披薩。我們兩個都喝了不少,我想那時候自己絕對不會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告訴任何人我的感受。

「我現在打算說出這件事,然後希望妳或是我們兩個都在隔天早上忘記這段對話。」我喃喃自語。

她看著我,感到十分困惑。

「我在洛杉磯遇見了一個人。我認為他是我想在一起的人。」

「那太好了!她是一個怎樣的人呢?」

「嗯⋯⋯他是個男生。」

「喔,好吧!」她連眼皮都沒眨過一下。「這就是你要告訴我的嗎?噢,我不介意。我很替你開心。」

她給了我一個擁抱,然後我們繼續大啖義式臘腸披薩。

有人知道蘭斯,可以和我談論蘭斯,感覺真的很好。我第一次覺得我可以做自己,不需要像寄居蟹一樣躲起來。

蘭斯是個超級工作狂,他從來不度假或休息。對於前一任男友,他能做到最好的程度就是週末小旅行;他在週五傍晚出門,週六早上就因為沒有帶筆電而變得超級恐慌,所以他必須回家。因此,要開始和一個住在五千英里外、飛行時間十一個小時而時差為八小時的人約會,真的需要很大的勇氣。但我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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