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施暴案一審判2年10個月,高嘉瑜:「私行拘禁」無罪無法接受,判決過輕會上訴

  发布时间:2024-05-18 00:03:40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林秉樞涉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妨害自由的私行拘禁與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罪,定應執行刑2年10個月,其中只有傷害8月不可易科罰金,可上訴。高嘉瑜 。

林秉樞涉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林秉新北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樞施審判私行訴妨害秘密、暴案妨害自由的年個私行拘禁與強制、妨害名譽、月高妨害電腦使用、嘉瑜拘禁接受傷害、無罪無法恐嚇等8罪,判決定應執行刑2年10個月,過輕其中只有傷害8月不可易科罰金,會上可上訴。林秉高嘉瑜表示,樞施審判私行訴這個判決過輕,暴案無法讓被告得到應有的年個懲罰,會請檢察官上訴。月高

審理過程中,林秉樞承認部分行為,但極力否認虐待高嘉瑜及「私行拘禁」罪行,過程中律師團讓林進行精神鑑定,但鑑定結果指出,犯罪當下未符合無辨識能力要件,不符減刑或無罪條件。今年8月辯論終結,今日宣判結果。

林秉樞律師團聲請精神鑑定,但結果不符合減刑條件

去年11月30日,林秉樞被媒體爆料,在新北市板橋馥都飯店內毆打、拘禁立委高嘉瑜,警方將他拘提到案,偵訊後以傷害、私行拘禁等7罪嫌聲押禁見獲准;高嘉瑜並針對事後在其母靈堂上毆打她,又在看守所律見時情緒失控怒罵、稱她收了勞力士手表與400萬等事由,委由律師李永裕提告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大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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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天》和《上報》報導,林秉樞聘請3位律師黃國城、陳頂新、劉繼蔚擔任辯護人,向法官聲請進行精神鑑定,在鑑定中,林秉樞聲稱幻想自己學電影《教父》中的角色麥克柯里昂,當政界的「幕後大佬」,專門幫人喬事情,更表示自己有慣性劈腿的壞習慣,還有不固定的性伴侶及性關係。

另外,林秉樞在鑑定過程說話也顛三倒四,一下子認為犯案是因為自己無法控制、一下子又把錯推給高嘉瑜,更自誇交際手腕優秀「黑白兩道通吃」,且很受異性歡迎,但隨即又說自己很自卑。律師團則藉此主張依據《刑法》相關規定應判決不罰或減刑,更稱檢視相關證據後,發現林秉樞和高嘉瑜的互動不若外界媒體報導,兩人是「相愛相殺」。

律師團也爭取林秉樞停止羈押,今年7月15日,林秉樞在羈押共226天近8個月時間後,獲法官裁定准許以80萬元交保,高嘉瑜當時對此表示「晴天霹靂、不能接受」,林秉樞仍由父親辦保離開看守所。

據醫院的鑑定人以林秉樞的生活史、病史、身體檢查、精神狀況等鑑定來判斷,認為他在犯案時並無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導致辨識力、控制力減損,《CTWANT》報導,新北地院也認定林秉樞精神鑑定報告結果,顯示犯罪當下未符合無辨識能力要件,不符減刑或無罪條件。

報告顯示林秉樞犯案時,沒有精神疾病導致辨識能力減損的狀況,因此不具備《刑法》第19條減刑要件,林的律師團認為,林精神狀態不一,需要犯案下的客觀證據佐證,但鑑定報告內沒有提及,因此希望傳喚鑑定人出庭,但未獲法官准許。

8大罪行都起訴,法院判2年10月

《聯合報》報導,檢方指出,林秉樞在前年10月至去年9月間,指示秘書變造銀行存款;去年9月17日趁與高嘉瑜視訊時,截圖9張對方私密照,又在11月10日高上節目時,指示友人留言爆料高嘉瑜介入別人家庭,並在11月11日至13日期間私行拘禁、暴力毆打高嘉瑜。同年月24日,林在母親靈堂上,逼高下跪、撥掉她的帽子,29日林秉樞傳訊高嘉瑜,威脅要與對方共赴黃泉。

新北檢偵結,高嘉瑜委由律師提告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恐嚇等8大罪嫌均起訴;案件移審新北院後,林秉樞被合議庭續押3次。

今年7月15日,在高嘉瑜出庭作證後,林秉樞才獲合議庭裁定80萬元交保。他在同月26日出庭辯論終結時,明顯比羈押時精神好很多,還向審判長表示「我會好好吃藥」,稱走到哪都被認出,人生已毀,盼給他一個機會。

而今天法院判決則指出,法官認為,林秉樞本應基於理性與高嘉瑜互動,卻侵害其身體部位隱私保障,在公眾可見聞之政治人物臉書及直播節目散布文字,誹謗高,造成高名譽受損,並使其心生畏懼。另外又以強暴脅迫手段違反高嘉瑜的言論與人身自由。且在公開場合對高施暴,使高難堪。

法院也指出,林秉樞不斷透過持有高嘉瑜不堪的資訊來威脅高,再又積極與求和,並以自身患有精神疾病、母喪等使高嘉瑜心生內疚而原諒他,周而復始,均顯示林秉樞透過肢體、言語、精神暴力以及情緒控制方式,造成高嘉瑜心理恐慌及不安全感。

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之關係、對社會所生之危害程度、影響及被告犯罪後態度等一切情狀;判決2年10個月,其中傷害罪8個月不可易科罰金,其他罪刑以1000元折算1日。

高嘉瑜:拘禁無罪無法接受,會請檢察官上訴

高嘉瑜說,在這案子中,林秉樞私行拘禁的部分居然無罪,對她來說是非常大的傷害,會請檢察官上訴。當時自己手機被控制、被迫不能穿衣服,被打到腦震盪,這種狀況下,要如何逃出飯店;當時她雖然苦苦哀求,也沒辦法到立法院參加黨團甲級動員,但林秉樞私行拘禁罪行竟被判無罪,只因為自己沒有求救,這她不能接受。

高嘉瑜指出,一審判決過輕,完全沒讓被告得到應有的懲罰;受害者並非只有她1個人,還有10幾位女性,包括大學教授、名人、法界人士等,但她們沒有出面指控,許多人受到的傷害比她還嚴重,但都因為怕遭到報復而不敢出聲。而她責無旁貸、不能迴避,要站出來揭發被告的惡行,避免再有下一個受害者;未來也會在立法院透過修法,來進一步保護被施暴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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