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對家庭負責任,年老後子女還有「扶養」的義務嗎?

  发布时间:2024-05-21 03:29:18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有位老翁在年輕時時常對妻子與兩名子女家暴,他因為有嚴重酗酒的惡習,只要酒醉就會開始發酒瘋,除了對家人施暴以外,甚至還曾直接在客廳小便,而平時的他也從未認真工作支撐家計,總是在外吃喝嫖賭,全家的生計都只 。

有位老翁在年輕時時常對妻子與兩名子女家暴,父母負責他因為有嚴重酗酒的不對惡習,只要酒醉就會開始發酒瘋,家庭除了對家人施暴以外,任年甚至還曾直接在客廳小便,老後而平時的女還他也從未認真工作支撐家計,總是有扶養的義務在外吃喝嫖賭,全家的父母負責生計都只靠妻子一人獨撐。

然而,不對他在年老後發現自己無力自主生活,家庭因此便想到要向兩名子女索討扶養費,任年兩名子女對此感到非常生氣,老後直接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女還

父母對其不負責任,有扶養的義務子女還是父母負責得扶養嗎?

有很多案例,都是父親染上賭博、酗酒的惡習,因而長年不在家照顧孩子,沒辦法給予家庭經濟資助,導致孩子在長大後,因為自身也有家庭要照顧考量,因此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而法院基本上會考量父親未盡扶養義務的情節是否重大來判定子女能否免除義務。

因為有的父親雖然會在外面賭博,但他仍然有賺錢養家,照顧子女的話,這樣的情況就並不能說是未盡扶養子女的義務。

而開頭案例的老翁卻是從未拿錢回家過,對於家人又時常施暴,而依據《民法》第1118-1條的規定,訂定了兩種情況,只要有發生其中一種,法院就可以減輕負扶養義務者的負擔,而對家人施暴就是其中一個情況。

如果你身為受扶養者,卻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有虐待、侮辱的行為,法院就能裁定減輕負扶養義務者的扶養義務,若是上述的情況嚴重,法院更是可以直接免除其扶養義務;另一種情況,就是沒有盡到你原本應負的扶養義務。

案例中的老翁不僅有對配偶、子女施暴,更是沒有好好扶養過子女,上述兩種情況都有,並且情況可謂極為嚴重,因此法院最後便裁定免除兩名子女對老翁的扶養義務,這樣的結果可以說是對兩名子女最好的結局。

很多人可能認為子女孝順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如果遇到上面案例中的父親,從未照顧過孩子,甚至對他們及他們的母親長期家暴,這樣的糟糕父親就很難讓人去孝順,而法律並非不能介入所謂的家務事,只要有類似的情況發生,子女們就可以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是減輕扶養義務,來避免糟糕的父母在年老後持續變成自己的負擔。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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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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