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原鄉3男在父親節強制猥褻女青年,一審各判4年半,可上訴

  发布时间:2024-05-17 19:21:55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一名20多歲的原住民女青年小靜化名)去年11月初在臉書揭露,她在去年父親節遭3名「部落哥哥」伸狼爪,其中2人還是有家室的人父。檢方去年11月偵辦,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獲准,其中一名羅姓嫌犯羈押期間高票當 。

一名20多歲的屏東原住民女青年小靜(化名)去年11月初在臉書揭露,她在去年父親節遭3名「部落哥哥」伸狼爪,原鄉其中2人還是男父女青年審年半有家室的人父。檢方去年11月偵辦,親節強制向法院聲請羈押3人獲准,猥褻其中一名羅姓嫌犯羈押期間高票當選鄉民代表,各判因二度延押而無法宣誓就職。可上屏東地方法院今(24)日依共同犯強制猥褻罪,屏東將3人各處有期徒刑4年6月,原鄉全案可上訴。男父女青年審年半法院並諭知被告3人各5萬元交保,親節強制羅男交保後已到職。猥褻

  • 原住民女青年控訴遭3名「部落哥哥」侵害,各判其中1人是可上新任鄉民代表,屏東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 屏東原住民部落性侵案3嫌犯羈押8月後獲交保,屏東趕上宣誓就職鄉民代表

小靜指控,當天晚上三位男性在部落某卡拉OK喝酒歡唱,後來續攤到小靜家中客廳喝酒聊天。8日凌晨,3人中有2人突然拉住小靜的左右手臂,將她拖行到客廳房間床上,小靜不斷抵抗喊叫「不要」但3人無視,接著3人脫掉她的衣服,對小靜上下其手,以手指性侵小靜得逞。事發後小靜在友人陪同下到醫院就診,醫院依法通報性侵害,屏東地檢署針對全案展開偵辦。

小靜表示,事後3人有私下向她道歉,希望事情不要鬧上法院,並用部落的人際、家庭等人情施壓,她仍決定揭露此事並提告,希望使輿論對受害者更友善。她當時的發文下也湧入許多留言,為她加油打氣。

根據檢方說明,偵查過程中,3人一再否認犯行、飾詞卸責。LINE對話紀錄顯示3人曾經沙盤推演如何應對檢警,因此檢方認為有必要建請繼續羈押、禁止接見與通信。法院裁定執行羈押3個月,後續2度延押2個月,每人共計羈押7個月,期間均禁止接見、通信。

其中一位羅姓行為人在選舉期間被羈押,但靠著家人繼續助選,仍獲高票當選鄉民代表。原訂應於去年12月25日宣誓就職,由於仍在押,缺席宣誓就職。羅男在被羈押期間,3次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希望返家、就職鄉代,均被法院駁回。

屏東地院合議庭今年7月時審酌,羅男等3人羈押原因仍在,但考量全案證據已調查完畢、審結並定期宣判,權衡比例原則,認已無繼續羈押必要。法院諭知被告3人各5萬元交保,停止羈押期間禁止接觸、恐嚇或騷擾被害人。羅男交保後,當月即就職鄉民代表,未來若判決定讞,才會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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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邱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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