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稱高虹安違反兼職規定並提告論文侵犯著作權,高:沒領科智薪水何來兼職?

  发布时间:2024-05-20 22:03:23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深陷論文侵權爭議,資策會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控告高違反「著作權法」,強調高的行為已嚴重侵害資策會及科專研發成果,但經雙方協商高仍否認侵權,資策會迫於無奈決定提告。高虹安 。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深陷論文侵權爭議,資策職規著作資策會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會稱何來控告高違反「著作權法」,高虹強調高的安違行為已嚴重侵害資策會及科專研發成果,但經雙方協商高仍否認侵權,反兼資策會迫於無奈決定提告。定並

高虹安今天早上則召開記者會表示,提告她擔任科智處長,論文資策會主管全都知情,侵犯權高而且他在科智公司所做的沒領事,都是科智在資策會任職時,主管要她做的薪水事,自己也沒領科智的兼職薪水,「何來兼職之說?」。資策職規著作

資策會指高虹安違反兼職規定

(中央社)資策會昨天再發聲明,會稱何來高虹安任職資策會期間並無兼職申請與核准記錄,她也沒向資策會說明是否因兼職領有報酬或投入工時,報載她後續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活動,應已違反兼職規定。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遭質疑在資策會任職期間,違規兼職科智企業,高虹安對此強調資策會主管都知情。資策會今天晚間發布聲明,說明近期引發外界關注的兼職議題。

有關高虹安任職資策會期間涉及兼職疑義,資策會表示,高虹安任職資策會期間並無兼職申請與核准記錄。資策會自2002年起就訂有同仁會外兼職辦法,自2006年兼職申請已經電子化,同仁兼職都須在線上提出,核准的兼職紀錄可在系統查詢。

資策會說明,科智企業是資策會2013年12月創業星光計畫獲勝團隊衍生公司之一(高虹安也是該團隊成員),這項計畫是為鼓勵資策會研發團隊發展衍生公司(Spin-off),以利科專技術為產業所用。科智企業2014年3月登記成立,團隊成員在2014年11月到12月間領取星光計畫創業獎金。

資策會表示,在衍生公司草創初期,仍會持續給予衍生公司協助,包含業務、行政事務支援及活 動推廣等,以扶植衍生公司營運漸上軌道,高虹安也因此協助科智企業在2014年11月參加Intel Global Challenge競賽。

資策會表示,團隊主要成員陸續離職加入科智企業,不過,高虹安最後並未離職到科智企業任職,而是留任資策會。她在協助科智企業期間,也未向資策會說明是在上班或下班時間處理科智企業業務、是否因兼職領有報酬及所投入工時等,資策會無從核准高虹安任職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一事。

資策會指出,報載高虹安在未申請且經資策會核准兼職情況下,陸續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2015年10月Frost & Sullivan Taiwan年度M2M競賽、參加2016年6月台北國際電腦展、2017年8月的商機媒合會等活動,應已違反資策會的兼職規定。

近期有網友質疑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才是大量兼職。資策會表示,卓政宏就任時就辭去所有營利事業職務,之後在資策會任職期間的兼職都是非營利機構或公益團體的董監事而非經理人,都符合資策會相關兼職規範,並經董事長核准。

資策會指出,希望各界回歸事件本身,理性判斷,勿對未經證實的言詞內容多加推測。

高虹安:主管對科智工作完全知情

高虹安今天記者會上強調,她在科智企業所執行的工作,都是她在資策會時主管所指派的任務,且主管也都知情,她也沒有領科智的薪水。她所做的都是資策會分內的工作。

對於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於10月19號接受民進黨立法委員賴瑞隆質詢時,指稱高虹安赴辛辛那提大學進修前3學期主管不知情,直到第4學期申請短期進修,主管才知道。高虹安出示2012年和主管信件往來證明,強調卓政宏在國會公然說謊,與事實不符。

另資策會昨日聲明已經直接證明科智企業為資策會衍生公司,但指稱高虹安陸續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身分出席2015年10月Frost & Sullivan Taiwan 年度M2M競賽、參加2016年6月台北國際電腦展、2017年8月之商機媒合會等活動應已違反本會兼職規定。

高虹安則出示在2015年的信件回應說明,資策會會內主管和衍生科智企業斯總經理,建議高虹安使用業務處長職稱,業經同意配合處理,證實同意繼續以該職銜來輔導資策會的衍生企業發展 。此外,資策會官方網站上,2015年即公開以「科智企業業務處處長」職稱來稱呼高虹安,資策會根本不可能「不知情」。

資策會並提告高虹安侵害論文著作權

(中央社)資策會今天表示,已收到高虹安回函但跟資策會立場明顯有歧異,10月25日已委任律師就高虹安侵害資策會兩篇論文的著作權,提起刑事自訴;後續將委請律師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維護權益。

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論文爭議持續延燒,資策會今天發布聲明,說明高虹安不當使用資策會論文涉及侵害著作權一事。

資策會已在10月13日委任律師發函,請高虹安就資策會擁有著作權的論文,未經其引註並逾越合理使用範圍一事,說明並提供解決方案。

資策會委任律師雖然在10月20日收到高虹安回函,但是因為回函僅重申高虹安就資策會論文都屬合理使用,跟資策會所持立場明顯有歧異;因雙方對侵權事實是否存在難達共識,導致無法進行後續協商。

資策會指出,收到高虹安回函當天,隨即展開訴訟可能性評估與準備,10月25日委任律師就高虹安侵害資策會兩篇論文的著作權,提起刑事自訴,現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程序;後續將委請律師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以維護資策會權益。

資策會說明,10月25日已經向美國辛辛那提大學及其機械工程學系以電子郵件方式發出律師函,函達該校高虹安博士論文侵害資策會著作權權益一事,並依學校規定,同步副本同校的John Walter Weidner 博士與Dr. Ying Sun博士,也同步副本給發布系爭博士論文的Ohio LINK、ProQuest資料庫所指定的接收智慧財產權侵害通報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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