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的百寶箱》:北京的皮革和景泰藍在民國時期還有廣大市場,應該是承繼了清代以來的京城風尚

  发布时间:2024-05-20 22:03:24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賴惠敏北京的鋪子清初買賣人最初的活動是替內務府辦買皇室所需諸項什物,並查訪時價,及外藩進貢折賞等事,授為領催之職每月給銀二兩。後來還兼營各種糧食、銅礦、食鹽運銷,資本雄厚超過百萬兩銀。內務府買賣人 。

文:賴惠敏

北京的乾隆期還鋪子

清初買賣人最初的活動是替內務府辦買皇室所需諸項什物,並查訪時價,百的皮大市代來的京及外藩進貢折賞等事,寶箱北京授為領催之職每月給銀二兩。革和國時該承後來還兼營各種糧食、景泰繼清銅礦、藍民食鹽運銷,有廣資本雄厚超過百萬兩銀。場應城風內務府買賣人替皇室採買被認為是乾隆期還一項肥缺,清末時還流傳一句諺語:「樹小房新當不古,百的皮大市代來的京住家必是寶箱北京內務府」顯然內務府的買辦,生活富裕。革和國時該承

買賣人採購的景泰繼清物品相當多,除了供應宮廷日用物資外,藍民比較大宗的有廣物品是人參、皮貨、銅礦、木植等。關於范家及其他經營鹽業、銅業的買賣人,筆者在《滿大人的荷包》一書已經討論過,本章討論是採辦宮廷物資的買賣人。

清初期買賣人的數量有數百人,康熙十五年(1676)十二月間,總管內務府大臣衙門奏:原有新舊買賣人八百餘名,除將不能交息買賣人革退外,所餘買賣人285名。其中列為頭等之買賣人給貿易官房3間,本銀300兩,銀1兩交息銀6分;二等買賣人給貿易官房2間,本銀200兩,銀1兩交息銀5分;三等買賣人給本銀100兩,銀1兩交息銀3分等情,具奏施行在案。

康熙四十三年(1704)正月,總管內務府大臣衙門奏:「今圖桑阿係親王府交息預備祭祀物品之買賣人,再營造司等處當差買賣人外,廣儲司現有買賣人三百九十七名,議再添加三名,共足四百名之數。等情。奉旨:依議。」內務府有七司三院,廣儲司即設有400位買賣人,其他各單位人數應有數百人。

(一)買賣人開設帽鋪

乾隆時由廣儲司所有買賣人內挑選買賣人王廷璽、王廷亮辦理帽鋪生理。乾隆十七年(1752)五月內因買賣人承辦與舖戶不同,時價不齊,每有賠累。總管內務府大臣三和奏准,向崇文門稅務餘銀內,借領銀3,500兩交買賣人王廷獻、劉長慶二人作本,開設帽舖,藉此購買帽沿。選其上好者預備內庭傳用,每頂照例領價銀5.5兩,次等者賣給各舖戶。因王廷獻借領崇文門銀,分限十年按一分起息。至三十一年,王廷獻還銀5132.05兩,仍欠銀677.95兩。

王廷獻退出,內務府改派衣庫員外郎文德「為人小心辦事穩妥」,再廣儲司八品司匠兼買辦催長四德「人亦謹飭,向來買辦六庫一應物件俱無貽誤」,故內借領銀三千兩交給文德率同四德開設帽舖,分限六年歸還原款。《總管內務府現行條例(廣儲司)》買辦染皮冠沿事宜載:「上用染貂冠沿每頂價銀五兩五錢,阿哥貂皮帽沿每頂價銀四兩,染海龍皮帽沿每頂價銀三兩,令衣庫辦買。如每年烏里洋海進到皮張變價時,其中貂皮有可燻染應用者,亦准其挑選備用。」可見烏梁海的皮張品質欠佳,需要燻染加工。

乾隆三十一年(1766),發生內務府司庫德全承包三織造成做皮包之事,說明內務府人經營皮革生意。原先,江南三處織造成造錠釘棉甲1萬7528副,應辦隨甲皮包1萬7528個,「因南方並無熟皮,俱是燻皮不堪成作。且地方潮濕,作來皮包一遇風燥,必致臌裂。」蘇州織造普福等交坐京家人彩住等在京如式辦造。

乾隆二十九年、三十年,兩次辦過甲包18,028個,每個按定價銀1.4兩,共發給銀2萬5239.2兩。彩住等因錢糧重大,舖家難以憑信,且所要價值昂貴,彩住因向來在緞庫交差,隨找尋認識的緞庫委署司庫德全,央求他替辦每個甲包講定價銀1.2兩,管保照式成造。其餘每個利銀2錢,彩住等用於租房、打架子,堆放皮包,併來往運費。只有蘇州織造普福家人汪林是每個甲包按1.4兩交給王德全辦理,後王德全因汪林租賃房間搭架運費,曾給回汪林銀50兩。

總管內務府大臣等認為牛皮馬皮質既厚薄不同,則其價亦必有懸殊。隨派員照式成造牛皮、馬皮甲包各一份。據委員製辦牛皮甲包一個,實用銀1.27兩製,辦馬皮甲包一個,實用銀1.07兩。織造處每甲包一分開銷銀1.4兩,即使買辦牛皮甲包價尚有餘,乃以馬皮成造其浮冒明白易見。

應令該織造將前項皮包照舊領回按每個銀1.07兩實價變價歸還原項。其有變不足數者,即著落該織造等賠補,以為辦公不慎之戒此外。家人彩住等三人,每包一個侵銀2錢,計銀1,765.6兩。攬辦之德全每個浮冒彩住等銀1.35錢,並每個浮冒汪林銀3.35錢,共計浮冒銀1,861.78兩。

(二)北京鋪子與時尚

潘榮陛撰《帝京歲時紀勝》記載乾隆年間帝京品物,「貂裘狐腋,江米街頭;珊瑚珍珠,廊房巷口。靛青梭布,陳慶長細密寬機;羽緞氆氊,伍少西大洋青水。」買賣人辦買貂裘狐腋,在江米街頭(東交民巷)。《都門雜記》載,鍍金頂(鑿銅鍍金貨物一概俱全)啟盛齋在三府菜園路東;內式荷包聚和號在廊房二條胡同西口路北等;內式暖帽永增局在前門外打磨廠西口路北。顯示北京的荷包、暖帽都是宮廷「內式」。

根據李華研究帽行商人早在乾隆年間,在東曉市藥王廟成立了行會,並懸掛「冠裳肇式」、「冕服開天」、「冠冕百王」等匾額為證。宮廷衣服之細,飮食之微,必曰宮樣,轉相倣效。最明顯的例子是官員由北京到地方任官,需攜帶各種時尚的京帽、京靴等。

延昌撰,《事宜須知》應用衣服備送禮物必須在京購買開列細單於後:「朝冠(一羅一皮足矣)、披肩一件、朝衣一件(朝裙亦可)、蠎袍單紗各一件、京帽各一頂、本色貂褂一件、白風毛褂一件、京靴各雙、皮棉夾單紗袍褂各一件、紅呢帽罩一件、大呢荷衫一件、朝珠、各色捲領、補子雨纓荷包手巾拜墊各一分。至於送禮之物另有一單:袍褂料一套(總以綢料為上),宫樣活計(九件、七件均不可少。)連托頭品頂珠、帽纓、皮帽沿、皮袖頭、頭二品補子、京靴等。」最重要的是這些物品有著「宮樣」活計。

-P88圖-乾隆的百寶箱_Photo Credit: 八旗文化出版
清.乾隆「金鑲東珠貓睛石嬪妃朝冠頂」 資料來源:故- 雜-004837-N000000000,故宮博物院藏。圖版取自《器物典藏資料檢索系統》: https://digitalarchive.npm.gov.tw/Antique/Content?uid=66483&Dept=U(檢索日期:2022 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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