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進入公民複決階段,險阻恐怕更甚於立法院

  发布时间:2024-05-11 15:06:34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陳文瀾3月25日,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若此案獲公民複決通過,自2023年起,年滿18歲的台灣國民,將依法享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參與公投,與被選舉的權利。由於國民大會早已不復存在 。

文:陳文瀾

3月25日,歲公甚於立法院三讀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民權民複若此案獲公民複決通過,修憲自2023年起,案進年滿18歲的決階台灣國民,將依法享有選舉、段險罷免、阻恐創制、怕更複決、立法參與公投,歲公甚於與被選舉的民權民複權利。由於國民大會早已不復存在,修憲此案為台灣史上首例交付公民複決的案進修憲案。

下修至18歲,決階立院有共識

依據現行法令,段險公民複決通過成案的門檻甚高,必須超過投票人數的一半,才能將國民參與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投的年齡下限,由現行的20歲,下修至18歲,將可被選舉的年齡,從現行的23歲,降到18歲。若投票通過,各種法律關於成年、公民年齡下限定義的爭執,終將劃上休止符。

僅在數年前,罷免、複決制度仍被視為陳義過高的憲法擺設。但在韓國瑜被成功罷免後,隨即掀起一波又一波的罷免浪潮,罷免已不再是「不可能的任務」,反倒出現修訂現行罷免法規的聲音,免得罷免過於氾濫,徒增黨派對立、社會恐慌。

公民複決修憲案有2個戰場,依次是立法院、公民投票。先前,18歲公民權修憲案在立法院僵持甚久,此次在中國國民黨從反對轉為支持後,才跨越「立委四分之三出席,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同意」的關卡,進入公民複決的階段。

18歲公民權修憲案若複決通過,其意義與價值在於,日後其他修憲案將可循此途徑,修改不合時宜的憲法條文。罷免、複決從不可能變為可能,加上數個貼近普世價值、國際潮流的釋憲案,促成婚外情除罪化、同性婚姻合法化,皆代表台灣的憲政、法治,又向前跨了一步。

然而,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進入公民複決階段,險阻可能更甚於立法院。畢竟,對23歲以上的公民而言,此案是否通過,都與他們無直接利害關係;而20歲至23歲的公民,若無參選意願,可能認為事不關己,此案實為「不急之務」,甚至認為降低可投入公職競選的年齡,政治世家子弟將是最大的受益者,何必辛苦為他人作嫁。

18歲公民權修憲  高中生相挺(2)Photo Credit: 中央社
立法院會25日將表決18歲公民權修憲案,有許多高中生一早就到立法院外集結靜坐,手拿看板、頭綁布條表達立場。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1年3月25日

中國國民黨先前認為「18歲還是個孩子」

先前,支持者不斷老化的中國國民黨,反對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真正理由,雖是害怕此複決案一過,其政治版圖將更加限縮,但對外皆宣稱:18歲至20歲的國民,「還是個孩子」,尚未養成「成熟」的判斷力,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投、被選舉等公民權。

只是,在台灣社會,包括民進黨眾多支持者,迄今依然認同18歲至20歲的國民「還是個孩子」,不必急著參加公共事務,「再等2年,也不遲」。此種認知雖似是而非,但在難以盡數的國人心中,卻已根深柢固、牢不可破,18歲公民權修憲案進入公民複決階段,過關難度可能還高於立法院。

先說「似是」,當下18歲至20歲的國民,自理、獨立能力皆遠不如上一代。不少人到大學報到,還得父母陪同註冊、選課,協助處理大大小小的庶務,如登記宿舍等,「大學幼稚園化」的譏諷不絕於耳,大學生觸犯法令、惹事生非的新聞,幾乎無日無之,成為18歲公民權修憲案反對者的最佳論據。

「而非」,其實說不盡、道不完。18歲至20歲的國民,成長在上一代更自由、更民主的環境,搜尋資訊、辨析真偽的能力,對政治事務的熟稔,皆較上一代同齡時,有過之而無不及。況且,台灣中、壯、老年「巨嬰」與「政治幼稚病者」俯拾皆是,他們的公民素質還不如許多18歲的國人,卻享有公民權。

其實,若堅持18歲至20歲的國民「還是個孩子」,就應該支持「將合法駕駛汽車、摩托車的年齡,上修至20歲」。畢竟,行使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公投權利,出現對國家、社會不利的結果,大多數責任仍在20歲以上的公民身上,因為其人數遠多於18歲至20歲者;而且,除非公民集體瘋狂、著魔,否則民主機制有自我修復機制,不必畏懼下修公民年齡。

但汽車、摩托車發生死亡車禍,卻是不可修復的傷害。駕駛汽車、摩托車,理應比行使公民權,更加謹慎、小心,而18歲公民權修憲案反對者的立場,卻是相反,自相矛盾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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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會25日表決通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後續將交由公民複決。圖為朝野各黨立委在議場內高舉「贊成」看板。 中央社記者吳家昇攝 111年3月25日

要有充足的公民意識,修憲複決公投才會過

不過,18歲公民權修憲案支持者應知,此公民複決案的目的,不僅在讓台灣與世界各先進國家同步,更在於深化公民意識、公民素養。台灣民主化甫30餘年,公民意識雖有明顯成長,但仍有寬廣的進步空間;例如,若有人認為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公民複決成敗,與己毫無關聯,便是公民意識不足。

公民意識勃興,才能激勵公民行動、公民參與,制約政治人物脫序、違法、亂紀,其根基正是公民素養。公民素養的內涵,在於遵循民主、法治制度的規範與精神,享其權利、盡其義務;台北市長柯文哲正是公民素養的負面案例,他自比劉邦,稱副市長黃珊珊為接班人,在任何民主國家,皆無其容身之地,在台灣卻仍有支持者,足見台灣公民意識、公民意識,仍有待提昇。

彼此唯一的交集是,支持18歲公民權修憲案的政黨,都在盤算政治版圖消長,不甚在意公民行動、公民參與。中國國民黨領導階層嚴重老化,民進黨領導人物不遑多讓,高齡化已是台灣政壇重大危機;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年方44歲,同齡的台灣政治人物若要競選縣市首長,都會被譏諷為「歷練不足」。

野百合運動、太陽花運動,是台灣政治史的重大分水嶺,但從中崛起的政治新秀,都被吸納至政黨,努力在「接班團隊」中力爭上游;未來若再無此類學生運動,政二代將充斥台灣政壇。18歲公民權修憲案與網路社群蓬勃發展,將是素人投身政治的推動引擎,可望為台灣政治注入新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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