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立《我受夠了》:電影《伊尼舍林的女妖》——友情的血的情緒勒索

  发布时间:2024-05-13 11:56:40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文:張國立電影《伊尼舍林的女妖》——友情的血的勒索「走,喝酒。」「工作太忙,沒空。」「怎麼,升官了不起嗎?我以前對你多好。」關於情緒勒索,愛爾蘭導演馬丁.麥多納編導的《伊尼舍林的女妖》可說極至。故事發 。

文:張國立

電影《伊尼舍林的女妖》——友情的血的勒索

「走,喝酒。張國」

「工作太忙,立受林沒空。夠電」

「怎麼,影伊友情升官了不起嗎?我以前對你多好。尼舍女妖」

關於情緒勒索,血的情愛爾蘭導演馬丁.麥多納編導的緒勒《伊尼舍林的女妖》可說極至。故事發生在虛構的島嶼伊尼舍林,背景為愛爾蘭內戰,張國但戰火並未燒到這座邊緣的立受林小島。

派瑞與民謠音樂家康姆是夠電好友,在生活平淡的影伊友情島上,養了幾頭牛經營牧業的尼舍女妖派瑞最大樂趣是找康姆一同去酒吧喝酒聊天。這是血的情——起碼對派瑞而言,這是生活的模式,好友、好酒,忘記戰爭。

可是這天康姆拒絕和派瑞去酒吧,回絕的方式沉默而堅定。派瑞不明白哪裡得罪了康姆,每天仍去找康姆,要求答案。

(派瑞遇到不說話的朋友。)

康姆給了理由,他要回到民謠創作,不想再和派瑞鬼混。

康姆太殘忍,友情不能突然剪斷,一如當初感情也非突然之間建立。

至此,我討論一下康姆拒絕再與派瑞交往的原因:

一如康姆說的,他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在有生之年寫出代表他一生的音樂,足堪留傳後世,沒有空陪派瑞混日子。

另一可能,康姆厭惡自己這些年浪費時間在無謂的喝酒、聊天,他和派瑞原本不屬於同一世界,現在他從厭惡自己到厭惡派瑞。

急著找回自己,康姆殘酷地切斷派瑞。

(康姆將對自己的不滿遷怒至派瑞。)

遷怒是人的本性,因為今天去賞櫻,在路上塞了三小時,而遷怒提議去賞櫻的妻子。因為工作績效達不到老闆的要求,遷怒周圍的同事,都是你們這群笨蛋拖累我。

人在失意時,往往尋找原因,而尋找原因時,最不尋找的是自己。

總得有人為自己的失意負責吧,絕不是自己。

凡遷怒,既以不將自己列入計算為前提,康姆自然無法對派瑞說清楚「你滾開」的原因。

我有了年紀,可能體會康姆的心情,已過了黃金歲月,回頭看,留在路上的腳印竟如此模糊,不免心慌,急著想往逝去的人生中添點色彩。康姆急,偏偏愈急話愈說不清楚,得不到派瑞的諒解。

康姆急欲開始新的生活方式,派瑞不肯,執著認定我們是好朋友,以前那麼好,現在為什麼不能持續下去。

兩人間的情緒勒索非常血淋淋,派瑞仍糾纏不休,以前我的付出,你今天得還回來,強逼康姆回到過去。

康姆態度偏激,我不要再回到過去,如果你要我付出,每次你找我,我便剁下一根手指還你。

友情變成兩人固執情緒的車拚,乃愈演愈烈,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至此,再看派瑞為何不肯放過康姆。

派瑞主觀認定我要求的不多,只是像以前那樣每天喝杯啤酒說說話,為什麼你的音樂朋友搶走我的朋友,為什麼你愛的音樂搶走我們喝杯啤酒的享受。

派瑞有錯嗎?

我覺得派瑞並沒有錯,他並未聰明到了解康姆的內心世界。於是一而再,再而三去找康姆,對康姆而言這是殘酷的勒索,派瑞用過去的感情勒索他,讓他逃不出過去。

康姆有錯嗎?

起先他不說明原因即拒絕派瑞,的確有錯。後來說明了,派瑞不肯接受,他用自己的手指表達決心,就過頭了。難道不能用和緩的方式一步步讓派瑞接受他的改變?

情緒勒索看似不嚴重,一旦演變為情緒威脅,友情一百八十度轉變為仇恨。

你我可能恨朋友、親人,你我絕不會恨陌生人。


事情發生在我身上,年輕時常和一位朋友出去玩耍,用膩在一起形容比較貼切。表面上看來如同兄弟,可是犯了錯,他事業有成,所以我認為他對我的小記者、小編輯工作不感興趣,兩人聊天時我刻意不提自己的工作。他也主觀以為不必對我說他的成功,免得我自卑,使友情在現實的天平上失去平衡。

當我升任總編輯之後,每天面對工作壓力無法再浪漫,那時的我已非過去的我。我未體認,他不解。打電話約我出去幾次,我都說工作太忙,沒空。這時他怒了,為什麼以前沒事,現在天天有事,當總編輯了不起了嗎?

看著滿桌子稿子,我情緒失控,把他罵了一頓,大意是我沒那種閒功夫整天等他來電話陪他吃飯。

事情惡化,他在共同的朋友圈裡罵我,而我更氣,也罵回去。罵來罵去無非一個重點:

我以前對他多好,看他當了總編輯的嘴臉。

所有一切源於我們以前是好朋友呀。


派瑞雖只是名牧人,沒念太多書,甚至可能有些蠢,但他投注在康姆的友情卻真誠無比。當康姆拒絕了他,不斷惡化為仇恨:他憑什麼不理我,於是一再向康姆討公道。

對康姆而言,派瑞不能用過去的友情成天勒索我,我不是切下手指表明決心了嗎?

康姆忘記,他剁下指頭更是種血淋淋的要脅:我死也不想再跟你這個白痴多廢話一句。

感情原本不能用啤酒丈量,它太複雜。


高中時養過一頭小狗,成天繞著我轉,愛牠幾乎超過十七歲的男生愛女生。我那時早上送報紙,清晨四點半出門,騎腳踏車到圓山車站等候卡車送來報紙,得將各版報紙套在一起,於後座綁好,七點前送完。

小狗不了解我為什麼一早把牠關在家裡不讓牠出去,想盡辦法阻撓我。

我和牠之間沒有背叛,只有愛。可是每天早上都是我最難過的時候,得用食物欺騙牠,有時得栓住牠,絲毫不理會牠的狂吠。

如今回想,牠說不定不了解我為何背叛牠。

他不能每天上午把我扔在家裡。

如今回想,牠的糾纏是不是曾令我一度困惑於為什麼養牠。

牠不能每天上午找我麻煩。

有天我出門時未留意門未關好,牠追在我後面,而我只專注於加快腳下速度趕去送報,完全不知道牠跟出來。

送完報回家,母親抱著小狗的屍體,牠追出去沒多久被汽車撞了。

我對牠的感情至今未曾消減,唯一可恨、可遷怒的,那年我十七歲,不知道如何處理牠對我百分百付出的感情也需要我百分百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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