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女子網咖產子涉嫌殺害男嬰,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成為台中地院第6起國民法官案件

  发布时间:2024-05-20 23:27:2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台中市1名潘姓女子今年1月間在一家網咖產下1名男嬰,男嬰在出生不久後就當場死亡,潘女將男嬰遺體放進袋子內後遭警方逮捕;檢方認定潘女涉嫌殺害男嬰,今27)日依殺人罪嫌起訴,此案由於是殺人案,將由國民法官 。

台中市1名潘姓女子今年1月間在一家網咖產下1名男嬰,歲女殺人男嬰在出生不久後就當場死亡,網咖潘女將男嬰遺體放進袋子內後遭警方逮捕;檢方認定潘女涉嫌殺害男嬰,產涉成為今(27)日依殺人罪嫌起訴,嫌殺此案由於是害男殺人案,將由國民法官審理。嬰檢此案也是依法官台中地院第6件國民法官案件。

事發經過為何?

今年1月2日晚間八點多,罪嫌24歲潘姓女子在一間位於台灣大道上的起訴網咖和式包廂,因為肚子疼痛,台中打電話請朋友買止痛藥並前來幫忙,地院第起朋友在10點到網咖,國民看到潘姓女子已經在網咖內產下一名男嬰。案件救護人員於凌晨2時許抵達現場,歲女殺人發現嬰兒已經全身僵硬,網咖明顯死亡,連同胎盤、臍帶都被裝入塑膠袋,並放在包包內。

潘女表示稱剛生產完,肚子痛且頭暈。另外亦有媒體報導潘女有放在嬰兒頸部,但無法確定是在替嬰兒急救,或試圖勒斃嬰兒。檢方當時初步認定男嬰疑似遭潘女殺害,由於潘女生產完身體不適、情緒也不穩定,在醫院治療時檢方仍無法訊問,由警方在場戒護就醫。隔天潘女出院,接受檢察官訊問後,就遭到檢方聲押禁見。

而法醫後續解剖男嬰屍體時發現,男嬰頭、頸部有傷痕,死因初步判定為掐頸、悶住口鼻窒息而死。

潘女長期工作收入不穩定,先前也曾與男子生下一個小孩,當時因為生父不願意扶養,她無法養,只好將孩子送養,第二個孩子則沒有送養就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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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嬰罪還是殺人罪?

當時在適用法條的討論上,檢方有可能將潘女以「殺嬰罪」起訴,也就是根據《刑法》第274條第1項規定,母於生產時或甫生產後,殺其子女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相較於殺人罪,殺嬰罪的刑責減輕不少。

生母殺嬰可以減輕刑責的理由並不是認為剛出生的嬰兒生命價值不如一般人,而是就「母親殺死自己所生的孩子」,立法者認為,剛生產後的婦女可能處於龐大心理壓力衝突,或精神狀態不穩定、產後憂鬱等等特殊情狀下,導致母親殺掉其懷胎十月所生之嬰兒,而有較低的罪責內涵,所以予以減輕。

如果要適用生母殺嬰罪,只限制在嬰兒剛出生「5天」內,才符合減輕要件。假如生母於「出生後第5天」殺死自己的嬰兒,已非「甫生產後」,就不能以「生母殺嬰罪」,而是「殺人罪」;另外如果女方不是因為生產造成心理衝突或情緒不穩定,而是一開始就打算在剛生產後殺害嬰兒的話,就不會成立殺嬰罪,而是普通殺人罪。假如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殺人者可判處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有期徒刑。

檢方今日偵結後,以殺人罪將潘女起訴。此案將移交台中地方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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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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