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臥室裝設針孔抓到妻子外遇,為什麼會被法院認定是侵害隱私權呢?

  发布时间:2024-05-17 03:27:5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有位人夫經過朋友轉述,認為自己的妻子有外遇,因此他便未經妻子同意在家中裝針孔攝影機,不只在客廳有安裝,甚至連臥室也都偷偷裝上攝影機,結果這些攝影機還真的錄到妻子帶著小王返家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人夫藉由這 。

有位人夫經過朋友轉述,丈夫裝設針孔抓認為自己的臥室妻子有外遇,因此他便未經妻子同意在家中裝針孔攝影機,妻外侵害權不只在客廳有安裝,遇為隱私甚至連臥室也都偷偷裝上攝影機,什麼結果這些攝影機還真的會被錄到妻子帶著小王返家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人夫藉由這些證據成功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讓妻子與小王連帶賠償自己50萬元。認定

然而妻子也不甘示弱反攻,丈夫裝設針孔抓認為丈夫未經自己同意,臥室在自己私密的妻外侵害權臥室空間內裝設難以察覺的針孔,這行為嚴重侵害自己的遇為隱私隱私權,結果也成功或法院判賠50萬元,什麼雙方就此扯平。會被

丈夫為何被認定侵害隱私權?

大家不免會好奇說,法院丈夫是為了蒐集證據才裝設針孔,為什麼也會被認定是侵害隱私權呢?

其實,丈夫起先只是因為朋友的話而單純懷疑,便直接在家裝設針孔,而這樣在沒有正當理由下,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別人非公開的活動、言論、談話或是身體隱私部位,就很有可能會成立所謂的妨害祕密罪。

此外,假如丈夫只是要確認妻子是否有外遇,其實可以在客廳裝設就能知情,但丈夫不僅是在客廳裝設針孔,甚至連臥室都裝設,而臥室屬於個人較為隱密的空間環境,就算是夫妻,其實也都應該保有各自的隱私權,不會因為是夫妻而變得毫無限制,因此丈夫的行為才會遭到法院判決是侵害隱私權,需要賠償妻子。

在實際的判決當中,不只是裝設針孔偷拍會有妨害秘密,侵害隱私權的情況產生,去窺視、竊聽別人的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也都會有觸犯妨害秘密的問題;另外,還有一個比較特別的情況,就是利用電磁紀錄來竊錄他人的非公開活動。

這個電磁紀錄又是怎麼回事呢?像是前面提到的裝設追蹤器來記錄他人的位置訊息,雖然不是直接地去拍攝他人的活動狀況,但每個人的位置、生活去處都是屬於個人的隱私,不允許他人隨意去取得。

非公開的隱私活動如何定義?

前述文章不斷提到「隱私」和「非公開的活動」,那有哪些情況算是非公開的隱私活動呢?

非公開活動指的是主觀上具有不想公開,或是沒有意願讓人知道的活動,客觀上也有採取適當的措施,或是以環境來確保活動的隱密性。例如去旅館過夜、去KTV唱歌、或是在私人的住宅更衣洗澡等等,都算是非公開的活動。

綜合上述的內容我們可以知道,其實不只一般人之間做出這種侵害隱私的行為會有犯罪以及賠償的可能性,就連最為親密的夫妻也是一樣。夫妻儘管是一同居住生活,關係親密,但各自也都應該要保有隱私空間,彼此都不應該去隨意侵害,假如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無謂的猜疑就去任意侵害另一半的隱私權,這不只會讓兩人的感情生變,婚姻恐怕也會受到嚴重的不良影響。

Facebook專頁: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延伸閱讀

  • 我們都很在意隱私,但「隱私權」是基本權利嗎?
  • 「隱私」這個詞彙你不陌生,但你知道怎樣才算「侵害他人隱私」嗎?
  • 當你看到落落長的隱私權政策點下「OK」時,你知道自己同意了些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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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丁肇九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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