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通過一系列性暴力犯罪防治草案,特別增訂Deepfake等犯罪行為明確入刑

  发布时间:2024-05-10 19:27:11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行政院會於今10)日通過一系列性暴力犯罪防治草案,其中包括與深偽技術有關的「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企圖防範性影像的散布,以及制止不肖人士利用科技方法利用深度偽造,進行犯罪的悲劇再度發生。深偽 。

行政院會於今(10)日通過一系列性暴力犯罪防治草案,行政刑其中包括與深偽技術有關的院通「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企圖防範性影像的過系散布,以及制止不肖人士利用科技方法利用深度偽造,列性進行犯罪的暴力悲劇再度發生。

深偽技術對個人聲譽、犯罪防治隱私、草案人格權皆造成嚴重侵害

科技的特別快速進步,導致犯罪手段不斷精進,增訂罪行對於社會所造成的等犯危害與過去相比也更加複雜。我國去年曾經發生全台第一起以深偽 (Deepfake)進行犯罪的為明社會案件,根據《中央社》報導知名網紅小玉涉嫌利用網路換臉技術,確入將知名人物雞排妹、行政刑高嘉瑜等人頭像移花接木成性愛影片,院通造成百人受害,過系不法所得逾新台幣上千萬元。

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林建隆就曾在《ETtoday新聞雲》的採訪中指出,根據警方統計案件,目前台灣最氾濫的Deepfake影片製品、受害者大多數是知名女性,女性被合成到色情影片上當然會對聲譽和人格權造成傷害。

根據《Yahoo新聞》,深偽(Deepfake)一詞於2017年問世,是深度學習(Deep Learning)與偽造(Fake)混合而成的單字,專指源自人工智慧(AI)的「生成對抗網路」(Generative Adversarial Network,GAN)偽造技術。

前述報導更進一步提到,深偽可應用於仿冒影像及聲音,只需特定對象大量的影音素材,即可從現有數據產生更多新數據,製造出逼真的假影片。若將此技術用於影像合成領域,可使電影或遊戲製作更為省時;但在現實中,若與假訊息結合,可能讓不實內容影像製作變得氾濫。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本次修法將偷拍、強拍等攝錄或散布私密性影像予以加重處罰,以及製造或散布不實性影像等犯罪行為明確入刑。法律將以增訂專章的方式,區分各犯罪行為態樣,明定加重處罰的規定,防範散布性影像,或利用科技方法進行深度偽造,因而侵害他人之隱私與人格權,至關重要。

「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新增了甚麼規定?

草案重點包含新增刑法第28-1條「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章」,以彰顯性隱私權及人格權之保護。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性影像罪最重將處3年有期徒刑。若犯下強暴、脅迫攝錄性影像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

此外,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像是以深偽技術,犯下製作或散布他人不實性影像罪,最重處5年有期徒刑。若有意圖營利之行為,則最重處7年有期徒刑。

法務部表示,現行刑法目前是以第315條之1窺視竊聽竊錄罪、第235條散布猥褻物品罪等論斷,使性影像遭受「猥褻物品」的污名,加劇社會對被害人的歧視及責難。除了未能妥適對應各類行為惡性,也沒能對法益侵害之嚴重性給予合理評價。隨著網路資訊科技及人工智慧技術運用快速發展,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他人不實性影像案件於國內外亦有逐漸增加趨勢。

法務部檢察司司長林錦村在《中央廣播電台》中說道,不實的性影像真假難辨,這個對被害人人格權益侵害程度,不低於真實性影像,所以我們特別增訂加以處罰。如果是製作跟散布,最重可以處5年有期徒刑,如果是意圖營利跟販賣,最重可以處7年有期徒刑,且得併科罰金。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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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

  • 防範散布性影像、深度偽造等犯罪行為 政院通過「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4修正草案(行政院)
  • 網紅小玉製換臉謎片賺千萬遭送辦 百人受害【更新】(中央社)
  • Deepfake是什麼?移花接木色情影片、網銀用戶帳戶恐被盜?唐鳳政委示範Deepfake有多恐怖!(Yahoo新聞)
  • 政院翻修防制性暴力犯罪四法 增訂不實性影像罪章(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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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黃皓筠
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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