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南安一男子微信群转发恐怖视频 被行政拘留7日

  发布时间:2024-05-21 02:50:29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网络发展日新月异,网络也给无数网民提供了翻腾活跃的场所,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置法不顾、肆意妄为终将付出代价。南安的邱某就因为在微信群传播场面血腥暴力的恐怖视频,被警方依法拘留。7月4日,南安市公安局网 。

原标题:南安一微信群转发恐怖视频 男子被行政拘留7日

网络发展日新月异,泉州网络也给无数网民提供了翻腾活跃的南安男微场所,但网络不是信群法外之地,置法不顾、转发政拘肆意妄为终将付出代价。恐怖南安的视频邱某就因为在微信群传播场面血腥暴力的恐怖视频,被警方依法拘留。被行

7月4日,留日南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泉州一网民在微信群中传播涉及暴力恐怖的南安男微视频,场面血腥暴力。信群当天,转发政拘该局溪美派出所接到指令,恐怖迅速介入调查。视频很快,被行视频的传播者邱某浮出水面。当天上午,民警赶到邱某家中,将邱某传唤到案。

经调查,1992年出生的邱某,南安人,是网店老板。因为日常的工作和网络密不可分,邱某也算个网络达人。平时,他也时不时找些搞笑视频发到各个微信群,顺便为自己打打广告,吸引眼球。3日上午10时许,邱某在网络上看到了一个国外暴力恐怖视频,因觉得刺激,能够博取眼球,便将视频转发到其他微信群。没有想到的是,他的这一举动被警方发现了。

经询问,邱某对自己在微信群中转发恐怖视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南安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条之规定,依法对邱某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闽南网记者也从南安公安局获悉,早在今年6月22日,该局就开出南安首张“反恐罚单”。可这并没有让邱某引以为戒,反而怀着侥幸心理,为博取眼球传播恐怖视频。

警方提醒: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而且这些内容会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好的影响,广大网民应自觉抵制,切勿贪图一时之快随意传播恐怖信息。如收到此类信息,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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