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大專院校依《菸害防制法》撤除吸菸區,學生團體:不是把人趕到校外就能解決問題

  发布时间:2024-05-17 19:23:14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立法院1月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擴大禁菸場所範疇、將大專院校也完全納入,讓大學裡的「吸菸區」成為絕響。對此,教育部發函要求大專院校,在111學年度前完成修正各項法規、計畫、合約,且應撤除所有戶外吸菸 。

立法院1月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教育決問擴大禁菸場所範疇、部求把人將大專院校也完全納入,大專讓大學裡的院校依菸「吸菸區」成為絕響。對此,害防教育部發函要求大專院校,制法在111學年度前完成修正各項法規、撤除計畫、吸菸校外合約,區學且應撤除所有戶外吸菸區,生團並建立檢舉管道。體不題

教育部2月21日進一步發函大專院校,教育決問說明修法增列大專院校為全面禁菸場所,部求把人入口應設置禁菸標示,大專不得供應吸菸有關器物,院校依菸且把禁菸年齡提高到20歲,並全面禁止電子煙、加強管制加熱菸。

為因應修法,教育部要求大專院校在2月底前研訂宣導方式與管道,讓校園相關人士都能知道新規範上路,盤點校內規定、計畫、合約,排定會議討論修正。同時,大專院校也應撤除校內所有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在所有出入口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大專院校廢止吸菸區、建立檢舉管道

根據教育部所明訂的注意事項,在修訂校內規定方面,大專院校應修正學校人員獎懲、違規吸菸學生輔導、校園菸害防治管理等相關規範,廢止戶外吸菸區設置規定。

仍設有吸菸區之學校,教育部要求儘速撤除校內所有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例如菸灰缸或熄菸筒,並建議於原區域標示「此處吸菸區已撤除,學校全面禁菸」的提醒文字。

此外,教育部要求學校在各校門、人車出入口、無圍牆的邊界等處,設置明顯的全校禁菸標示,並可以用地圖、圖示呈現校地範圍,以利校外人員辨識。

在強化環境維護工作的部分,教育部要求對學生須有輔導教育做法,評估訂定改過、銷過相關機制,引導學生戒菸或減少吸菸行為。同時,要主動巡查吸菸熱點,建立檢舉管道及研議運用監視廣播系統。

還有其他相關規定,教育部要求大專院校於2月底前排定各項法規、計畫、合約的修正期程,最晚在111學年度(112年7月31日)前全數完成修正。對於目前尚未完成簽約的工程契約、廠商合約等,也要同步檢視調整。

校園禁菸,家長團體、學生團體看法不一

對此,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認為,大學全面撤除吸菸區短時間內可能增加不便,但出發點仍是以營造環境的方式,鼓勵癮君子戒菸。

王瀚陽指出,吸菸者被限制在如雪茄館等特定場所,或不影響他人的私人空間較為合適。就像台北市減少垃圾桶後亂丟垃圾就少了,他認為環境的限制是一個好方法,可以同時兼顧抽菸者需求,也因校園內禁菸,而給青少年一個正當理由戒菸。

不過,針對大專院校全面禁菸,台灣學生聯合會日前表示,多校學生團體一致認為,校園裡的室外吸菸區具有合法控管的功能,各校評估人流、風向、建物距離後,在合適地點設置室外吸菸區,可以降低校園菸害擴張、預防二手菸害與非吸菸人口接觸。

此外,台學聯指出,過往校園調查與經驗中,即使學校全面禁菸,菸害仍好發於校園僻靜角落,或是出入口周遭。

台學聯強調,菸害控管不是把吸菸人口趕到校外就能解決問題,大專院校吸菸人口仍舊存在,且吸菸仍是有條件的合法行為。若納入成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將會造成更多控管上的問題。

延伸閱讀

  • 加熱菸載具是否納管?《菸害防制法》四度協商引立委林為洲不滿:買載具回家當玩具嗎?
  • 大數據看《菸害防制法》修法:「一禁一管」受矚目,取消校園吸菸區有隱憂
  •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三讀通過: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大專院校全面禁菸「吸菸區」成絕響

【加入關鍵評論網會員】每天精彩好文直送你的信箱,每週獨享編輯精選、時事精選、藝文週報等特製電子報。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

核稿編輯:羅元祺


  • Tag:

相关文章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