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下调土地竞买保证金比例至20%可分期缴纳地价款

  发布时间:2024-05-17 17:04:1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导读 5月17日电,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下... 。
导读 5月17日电,广东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下调若干措施》提出,下...

5月17日电,土地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竞买金比价款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保证若干措施》提出,下调竞买保证金比例。例至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设置。可分成交后,期缴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合同定金后若不足成交价20%的纳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时交纳不足部分。广东中山市还将优化地价款支付方式。中山可约定分期缴纳地价款,下调受让人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土地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出让价款50%)需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竞买金比价款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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