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基醫院爆勞資糾紛多名醫師「被離職」,立委籲速修《醫療法》保障主治醫師勞權

  发布时间:2024-05-17 18:52:37   作者:玩站小弟   我要评论
彰化基督教醫院勞資爭議風暴延燒,皮膚科名醫邱足滿無預警「被離職」,使主治醫師長年不受《勞基法》保障的困境浮上檯面,邱足滿今10)偕同立委洪申翰召開記者會,激動落淚表示主治醫師工時超長為醫院奉獻,但醫院 。

彰化基督教醫院勞資爭議風暴延燒,彰基資糾主治皮膚科名醫邱足滿無預警「被離職」,醫院籲速醫師使主治醫師長年不受《勞基法》保障的爆勞保障困境浮上檯面,邱足滿今(10)偕同立委洪申翰召開記者會,紛多激動落淚表示主治醫師工時超長為醫院奉獻,名醫但醫院可單方面解約或不續聘;洪申翰表示,師被衛福部已將修法草案送出,離職立委療法勞權行政院應該趁這時機,修醫保障廣大主治醫師的彰基資糾主治勞動權。

彰基醫院勞資爭議連環爆

彰化基督教醫院皮膚科邱足滿醫師,醫院籲速醫師今年5月30日通知收到來自院方的爆勞保障「期滿不續聘」通知,遭到院方「實質解僱」,紛多她表示,名醫自己在彰基服務長達25年,師被眼看退休將屆,離職立委療法勞權無預警收到不續聘通知,質疑院方以10天之差規避退休金,更指出許多醫師都曾被同樣對待。

邱足滿今天在記者會上激動表示,彰基醫院從去年12月第一次告知要調整她的職務,將她在總院的門診減診並調動至38公里外、單趟車程近1小時的二林分院,院方沒有提出具體理由,也無視她的家庭需求,今年第2季再度調動她到二林分院,即便如此,她不曾因個人因素缺席門診。

邱足滿說,醫師救助患者卻在自己的工作上不被保障,令人心酸,「當醫師當到這樣很不值得,早上門診看到下午3點,下午門診看到晚上8點,很認真照護患者,為什麼勞動權卻未獲保障,難過又生氣。」

邱足滿丈夫、前彰基醫師蕭信昌也發文指出,彰基院長陳穆寬霸凌、羞辱醫院員工,不僅多年前把他逼離工作30年的彰基,更要求與他比較熟識的醫師不要跟他說話,試圖排擠、孤立他。相關消息傳出後持續延燒,突顯主治醫師長年不受勞動法規保障的困境,而須持續蒙受「期滿不續聘」、「高額違約金」、「任意調動工作地」及「薪資結構黑箱」等種種苦果。

台灣皮膚科醫學會前兩天也發表聲明支持邱足滿,直指主治醫師不受「勞動基準法」保障是此次爭議發生主因,且國內類似案例層出不窮,許多醫師都曾遭醫院無預警通知不續聘,也不給予任何理由,僅主張「主治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雙方間為委任契約關係」,毫無救濟管道。

因契約期滿而被離職的彰基醫師也不只邱足滿,《聯合報》報導,肝臟移植名醫陳堯俐昨日已接到院方發給「契約期滿通知書」,確定於6月30日期滿後將離開。

據了解,彰基院長陳穆寬上任後已有許多醫師、護理師離職。其中被迫離職的有轉職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的有前眼科主任陳珊霓、即將到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看診的的前皮膚科主治醫師邱足滿、轉任至秀傳醫院的前耳鼻喉科醫師蕭信昌等人。

彰基今天上午發出新聞稿表示,陳堯俐是彰基肝臟移植團隊,也是過去彰基栽培的醫療人才。但陳堯俐與另名醫師過去卻曾多次在未報備院方情形下,赴器官來源不明及備受爭議的大陸執行器官移植手術,違反器官來源應透明、可追溯性,有違醫療倫理的疑慮;經考量醫療倫理之原則,院方決定不予繼續委任。

台灣皮膚科醫會監事代表楊佳懿今天也出席記者會表示,類似案例不是第一次發生,醫院不續聘主治醫師通常不給予任何理由,僅主張「主治醫師不受勞基法保障」、「雙方間為委任契約關係」,即片面宣稱解聘程序合法,她代表學會呼籲衛福部能更重視主治醫師長期缺乏法律保護其勞動權益,盡速審查及通過《醫療法》有關聘僱醫師勞動權益專章之立法,使主治醫師能有一個合理、安心的工作環境。

主治醫師不受保障,洪申翰:醫療法停在政院

過去在社會各界及勞工團體的極力呼籲下,衛福部曾評估以《勞基法》或修訂《醫療法》勞動權益專章保障主治醫師權益,然最後皆因遭受醫院高層壓力而胎死腹中。如今隨著彰基與邱醫師間的爭議延燒,過往忽視醫師勞動保障的後果歷歷在目,不僅在疫情期間重創醫療團隊士氣,也嚴重侵害民眾就醫品質。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陳亮甫說明,依照《勞基法》條文,不論在工時工資、職務調動、資遣解僱、離職預告、職災補償及退休制度等各個環節都有明確保障,他舉《勞基法》第10-1條的「調動五原則」為例,包含調動目的要合理,距離要衡量,還要考量勞工的家庭利益做評估,另外以《勞基法》第11、12條,解僱勞工的條件非常嚴謹,雇主必須視為「最後手段」,否則都算違法。

為何主治醫師仍不受保障?陳亮甫進一步解釋,現行法規僅將「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而主治醫師、公職醫師及診所醫師仍被排除在外,因此醫院大多與主治醫師簽訂「一年一簽」的定期契約,使主治醫師在各項權益上毫無保障,主管機關更應提出有力作為。

  • 「住院醫師」9月納入勞基法,但還有9成的醫生排除在外

立委洪申翰表示,去年12月已和賴惠員及范雲共同提案,且衛福部曾在2019年的4月17日將《醫療法》醫師勞動權益專章草案陳報行政院,可惜的是行政院院會還沒通過。他舉例像船員也不受《勞基法》保障,而是適用《船員法》,當時交通部和勞動部就建立了跨部會的聯合稽查機制,「此時不建立機制,我們要等到什麼時候?別等到更多遺憾不公平出現了才要匆匆忙忙地改。」

他認為邱醫師案例後,會發生的勞資問題恐怕只會多不會少。衛福部有醫療人力配置上考量的專業,勞動部應該要這過程給予專業勞動見解,讓整個契約範本的制定過程有對於「解僱保護」和「離職違約金」處理機制,接下來他也會請衛福部再次將《醫療法》草案送到行政院會討論,希望下個會期有機會進行逐條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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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翁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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